拆迁评估后不签字后果是什么

发布时间:2019-09-01 09:09:15


  在一些拆迁案件中,被拆迁人对于评估结果并不认可,但也不知该怎么办,在房屋拆迁评估过程中,房屋拆迁评估依据有哪些?拆迁评估后不签字后果是什么?房屋拆迁评估价不服可以起诉吗?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小编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一、房屋拆迁评估依据有哪些

  1、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评估机构接受评估任务。专业评估机构的工作人员在接到上级主管部门或委托单位的委托后开展具体评估工作。

  2、房屋评估前的准备。就是准备好产权登记资料、房屋建筑资料、土地资料等必须的资料。

  3、评估人员进行现场勘查。就是指评估人员对被拆迁房屋的各项技术资料进行现场测定。

  4、相关资料的综合分析。这一程序的主要目的是合理地确定被拆迁房屋作价补偿的基本数据,为补偿提供可靠的依据。

  5、编写相关评估报告。评估人员综合被拆迁房屋资料,提出作价评估意见,具体确定被拆迁房屋价格的重要过程。

  6、评估复核和审批。在评估工作人员完成评估工作后,由复核员到实在进行复核,复核后报审批人员进行审批。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根据上述规定,协商选定是确定评估机构的首选方式,只有被征收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进行协商或者虽经协商但没有达成一致意见时,才可以通过多数决定等其他方式确定。征收人未与被征收人协商,直接采取单方指定等其他方法确定评估机构的,属违反法定程序,所作出的评估报告不能采用。

  7、价格评估

  关于评估价格,2011年《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于这一规定的理解,应当明确以下两点:

  (1)价格基准日是“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

  (2)市场价格是补偿底线,补偿可以高于或者等于市场价格,但不能低于市场价格;

  其中,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是指在评估点时与被征收房屋类似的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即被征收房屋的类似房地产在评估时点的平均交易价格,包括被征收房屋的价值,也包括房屋占用内土地使用权的价值。确定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时,应当剔除偶然和不正常的因素。

  二、拆迁评估后不签字后果是什么

  签字是一种行为;签字是一种确认程序;签字是达成意合或成就协议的认可手续。在拆迁中,被拆迁人不签字即没有达成意合,没有进行确认,没有认可或表示同意,就行为本身而言没有任何法律后果或须要担当什么后果。但不签字没有服从政府的规划或有意讹诈而产生的不利后果是另一种行为产生的后果,并不是不签字而引发的后果。

  三、房屋拆迁评估价不服可以起诉吗

  房屋拆迁评估价不服可以起诉:

  1、房屋拆迁当事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按规定申请专家鉴定,具体收费标准如下:住宅房屋按评估房屋每建筑平方米10元标准收取,不足800元的按800元收取;非住宅房屋按评估房屋每建筑平方米15元标准收取,不足1500元的按1500元收取。

  2、如果房屋拆迁当事人对补偿标准不服,可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如果不行使上述权利,逾期又不搬迁,强制拆迁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拆迁评估后不签字后果是什么”的相关知识,在拆迁过程中,我们要积极关注拆迁评估,保障我们权益的最大化。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责任编辑:周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