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一般连带责任期限为多久

发布时间:2020-06-17 06:20:15


  很多借贷都是需要一个担保人的,而担保人在规定期间内也是需要承担连带责任的。想必很多人想了解,担保一般连带责任期限为多久?担保人需要满足哪些条件?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区别是什么?下面由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一、担保一般连带责任期限为多久

  根据《担保法解释》第32条,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满之日起6个月。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

  根据《担保法》第26条:“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担保法》第26条的规定即指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期间。具体说就是,债权人在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期间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限,超过此期限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法律将不予保护。

  二、担保人所需条件

  担保人具有法律规定的资格,即满足所需条件:

  (1)与本案无牵连;

  (2)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3)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

  (4)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

  (5)没有明显的违约记录。

  三、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的区别

  一是承担责任的具体作法不同。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只是在主债务人不履行时,有代为履行的义务,即有补充性;而一般连带责任保证中的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为连带债务人,债权人在保证范围内,可以向债务人求偿,也可以向保证人求偿,债权人无论选择谁,债务人和保证人都无权拒绝; 二是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人与主债务人的权利义务及其责任问题适用于连带债务的法律规定。而一般保证人与主债务人间不存在连带债务问题,只是在保证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后,保证人对主债务人享有求偿权; 三是一般连带责任保证中的债务人无先诉抗辩权,即不能以债权人是否催告主债务人作为是否履行保证义务的抗辩理由;而一般保证中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即当债权人要求保证人代为履行时,保证人可以要求债权人保证人先就主债务人的财产诉请强制执行或设有物的担保时先执行担保物权为由而拒绝清偿; 四是一般连带责任保证是由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无规定或约定的亦按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一般保证则由当事人约定。 五是连带责任保证的担保力度较强,对债权人颇为有利,保证人的负担较重,而一般保证的担保力度相对较弱,保证人的负担相对较轻。

  综上所述,担保一般连带责任期限为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满之日起6个月;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若您有其它问题,可以登录的官方网站,免费咨询律师!

  责任编辑:周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