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调解非婚子女抚养纠纷同居财产纠纷

发布时间:2020-05-15 10:22:15


同居纠纷常见的有哪些?同居财产如何分割?非法同居要负什么法律责任?下文为您详细介绍:

大河网讯7月17日,、手机短信、快递邮件等现代通讯联络方式,成功调处一起非婚子女抚养纠纷,不仅使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得到司法保护,同时也对创新诉讼调解手段进行了有益的尝试。
原告陈慧与被告林强原系一对恋人,2004年5月1日二人举行了隆重的婚礼,带着亲友的祝福开始共同生活。或许是被幸福冲轰了头脑,也许都缺少应有的法律常识,在婚礼前和婚礼后两人都忘了一件重要的事情--结婚登记,使这本应完善的婚姻缺少了一把安全锁。开始二年两人的关系一直较好,2007年10月原告生下一聪明漂亮的女孩,为一家人带来了新的快乐。但好景不长,随着孩子的出生,原、被告之间性格不和的矛盾却日渐显现,在一次激烈的争吵后,被告一气之下外出打工,丢下原告及其年幼的女儿。在和好的无望和多次协商未果的情况下,,要求明确对孩子的抚养权。
接到此案后,民一庭承办法官了解被告常年在北京务工,仅有一个电话号码可供联系,案件审理起来十分棘手。为了顺利审理此案,承办人尝试着通过电话与林强取得联系。林强得知此事后,情绪相当激动,明确表示不会应诉,眼看审理工作就要陷入缰局。但承办法官没有就此放弃,再次通过电话对林强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从有利于孩子今后成长的角度对其进行开导,在长达30多分钟的电话劝导后,林强的思想有所松动,表示考虑以后再说。随后几天承办人未有丝毫的松懈,又多次通过手机短信,向其宣讲法律、人情,希望双方多为孩子着想,协商解决抚养问题。
在法官的真情劝说下,林强终于回话,同意孩子归原告陈慧抚养,并按要求提供了他在外的详细住址。承办法官随后将原告已签字的协议书法律文书及送达地址确认书等文书一并用快递邮寄给林强签字、确认。林强照办后,承办法官又及时制作了正式调解书,依法向双方当事人送达。
这起棘手案件,在双方当事人未见面的情况下,。
来源:大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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