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的补贴方式和申请流程

发布时间:2019-08-17 05:21:15


  上海充换电设施出台了扶持政策,那么哪些充换电设施可享受补贴,需要的符合什么条件?充换电设施补贴方式和补贴力度是怎么样?对充换电设施用电在用电价格、充换电服务费、电网接入配套等方面有哪些扶持政策?快车小编为您一一介绍。

  5月5日起,《上海市鼓励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发展扶持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2016年1月1日起,上海范围内建成投运的国产充换电设施,包括符合一定条件的自用充电设施、专用充换电设施、公用充换电设施,以及符合一定条件的企业或市级充换电设施数据采集与监测平台都可享受该扶持政策。

  一、哪些充换电设施可享受补贴,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1、专用、公用充换电设施。申请补贴的专用、公用充换电设施,应符合标准统一、开放共享、承担公共服务、电能可计量、支付方式具有通用性等要求。同时,对早期建成的、不符合现行标准而无法投入使用的充换电设施,鼓励按国家和地方现行充换电设施产品及安全标准改造。项目改造、运营可享受补贴政策。

  2、市级平台。申请补贴的市级平台应向社会发布全市充换电设施信息,自身不投资建设充换电设施,具备软硬件开发能力等。

  3、企业平台。申请补贴的企业平台接入充电桩规模不少于1000个,企业平台基本数据应接入市级平台等。

  二、充换电设施补贴方式和补贴力度是怎样的?

  1、专用、公用充换电设施。建设环节:对设备给予30%补贴,并设立上限。直流充电设施每千瓦补贴上限为600元,交流充电设施每千瓦补贴上限为300元。运营环节:公交、环卫等行业充换电设施按0.1元/千瓦时标准补贴,千瓦充电功率每年补贴电量上限为2000千瓦时;其他公用充换电设施按0.2元/千瓦时标准补贴,千瓦充电功率每年补贴电量上限为1000千瓦时。

  2、市级平台。建设环节:对市级平台建设给予50%补贴,上限为2000万元。运营环节:运营补贴实行退坡机制,2016年为50%,2017-2018年为30%,每年补贴上限为300万元,2019后不补贴。

  3、企业平台。建设环节:按设备投资的30%给予补贴,补贴上限500万元。运营环节:无运营补贴。

  三、市级平台怎么成立,用户在市级平台上可查到哪些信息?

  市级平台按政府引导和市场化运作模式组建,承建单位由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委、市财政局通过方案竞标方式择优选择,由市交通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授牌成立。《扶持办法》出台后,立即开展竞标工作。

  市级平台组建后,将接入各企业平台的基本数据,并在此基础上开发市级平台APP等。用户可通过市级平台APP,查询到全市哪里有充电桩、哪些充电桩正在充电、哪些充电桩是空闲的等信息,为电动汽车用户充电提供便利。

  四、对充换电设施用电在用电价格、充换电服务费、电网接入配套等方面有哪些扶持政策?

  1、电价方面

  向电网经营企业直接报装的经营性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2020年前,暂免收基本电费,并执行本市电价目录中“铁合金、烧碱(含离子膜)用电”价格(10千伏电压等级为0.686元/千瓦时)。

  向电网经营企业报装的居民家庭住宅、居民住宅小区、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中设置的充换电设施用电,执行居民用电平均电价水平。其中,住宅小区内居民自用充换电设施用电执行峰谷分时电价(峰时段0.641元/千瓦时、谷时段0.331元/千瓦时)。

  其他充换电设施按其所在场所执行分类目录电价,上述电价水平与本市销售电价同步调整。

  2、充换电服务费方面

  本市将下调充换电服务费用上限标准,2016年7月1日前,充换电服务费上限为每千瓦时1.6元;2016年7月1日之后,充换电服务费上限调整为每千瓦时1.3元。

  3、电网接入配套工程方面

  电网经营企业负责充换电设施从产权分界点至公共电网的配套接网工程,充换电设施不占用住宅小区自用的公共电力容量(包括用于向住宅小区路灯、电梯、水泵等公用设施以及物业服务企业供电的电力容量)。对单独报装、独立挂表的经营性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电网企业免收业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