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离婚成本有多低离婚赔偿金

发布时间:2019-08-05 10:05:15


离婚案件中,有怎样的离婚程序?离婚赔偿标准又是怎样的??本文为您做了一一介绍:

2008年05月31日
   中国人离婚成本有多低
  来源于闪乐网演艺社区 9mv.com
  “中国的离婚成本有多低?继某电视台主持人的“绯闻事件”后,女白领姜岩为出轨丈夫跳楼自杀,她的“死亡博客”再度引爆网友对婚外情的大讨论。
  在婚外情高发的今天,很多人对出轨的配偶束手无策。网友认为,出轨方付出代价太小,是婚外情日盛的重要原因。他们义愤填膺:修改婚姻法,严惩婚外情。
  在中国,配偶出轨,受害的一方到底能得到什么保障和赔偿?中国婚姻家庭法专业律师杨晓林代理过200起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其中涉及婚外情因素的占六成。在这些婚外情里,男方有外遇的又占了八成。而真正因配偶婚外情获得赔偿的仅两例,赔偿数额也很低。
  婚外情获赔者微乎其微
  婚姻遇出轨不必赔钱

  在杨晓林经手的案例中,有这么一个“有悖常理”的现象,若是丈夫有了外遇,主动起诉离婚的大都不是老婆,而是出轨的老公,而且老公巴不得法庭认定自己有婚外情,好赶紧离婚。
  即使承认婚外情,出轨方也没什么损失。按照中国现行法律,只要没达到重婚或者婚外同居,。普通 精神或肉体出轨,一夜情等等,只能作为判断感情是否确已破
  的证据。婚外生子都不一定能判赔。
  -婚外生子不等于同居 难获赔
  2005年8月,北京有一个丈夫婚外生子案件,,,支持了女方的赔偿要求,数额却仅有3500元钱。
  在法官看来,婚外生子不一定就意味着他重婚或者同居,一夜情也可能让女方怀孕,而且未必是男方意愿之内的。
  在中国的《离婚损害赔偿制度》里,离婚的一方要想因对方婚外情获得赔偿,就得证明对方的过错严重到重婚或者婚外同居。
  但这些在法庭上敢于承认自己出轨的人,即使存在也往往不愿承认和第三者同居。
  证明第三者存在很难
  -北京没界定“多长算同居”
  姜岩在自己的《死亡博客》里写道,丈夫在2007年11月11日从两人的家中搬走了。她认为丈夫和第三者同居了。
  “姜岩若想向法官证明这一点,绝非易事。”
  杨晓林回忆曾遇到过这么一个案例:妻子跟踪、调查了很长时间找到外遇老公和第三者的住所,蹲守多时后,确信二人在屋内,于是报110,谎称屋里有人卖淫*。因为如果直接说捉奸,110是很难出警的。110进去后,抓个正着,二人又无法证明是夫妻关系,,这样的笔录才能算作合法证据。
  这还不够,还得有二人租房的房东、左邻右舍或者居委会证实二人同住了多长时间,是不是达到同居的“标准”。:“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可“持续、稳定”究竟是多久?。到目前为止,。而北京还没有明确的界定。
  另外还需要证明两人关系的照片、普通信件、电子邮件、通话记录、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等,构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这在法庭上才有说服力。
  -真实影像未必“铁证如山”
  在中国,谁主张,谁举证。很多人为了赔偿,不顾一切去找证据,结果没得到什么,还被第三者反告一把:侵犯隐私。
  有人觉得拍到了真实影像就是铁证如山,那可不一定。还得看是在哪里拍到的,用什么手段拍到的。如果有配偶者把第三者带到夫妻两人的家里来,并且发生了性关系,这样的情景被拍到,能够在法庭上被视为合法证据。如果在别的场合,比如第三者家里,用*之类的手段偷拍的画面,或者破门而入得到的“证据”,法庭都不会认可。
  法官判赔只是“温柔一刀”
  -赔偿顶多一两万
  在杨晓林代理的一百二十多起涉及婚外情而离婚的案件中,获得赔偿的仅两例,数额分别是两千元和两万元。
  “无论谁对谁错,反正婚内财产是得均分的。在这个基础上,没有过错的一方可以要求赔偿,但一般情况下也就一两万。有时候无过错方为了赔偿,千辛万苦搜集证据,结果却得不偿失。”杨晓林极不主张为赔偿找私家侦探调查。
  杨晓林说中国没有明确的法律来规定物质损失和精神损失怎么判,都得由法官自由裁量,而法官对判赔尺度的把握一般都非常“温和”。作出高额赔偿的判决需要法官付出相当的勇气。
  -签财产协议才可能获高额赔偿
  曾有一位巫女士获得了101万元的高额赔偿。这是因为她和丈夫签订了《婚内财产约定》。
,”杨晓林提出一个建议,“夫妻可以进行《婚内财产约定》,增加带有忠诚性质的条款;或者是离婚时,财产分割时向弱势方倾斜;甚至是仿照国外离婚夫妻赡养的条款。在实践中也有夫妻间单独订立忠诚协议。”
  2006年10月,起诉关先生离婚一案,判决巫女士与关先生离婚,大部分财产归女方所有,并判决男方依照约定赔偿女方精神损害赔偿金101万元。
  巫女士和关先生1993年结婚并有一女,1999年关先生开始有外遇,还对外以夫妻相称。被妻子知道后,关先生表示愿意痛改前非,在2004年7月签订了《婚内财产约定》。但之后关先生一直未中断与第三者的来往,仍与其同居。,按照《婚内财产约定》,女方获得大部分财产,关先生还得支付101万元的精神损害赔偿金。
  但这种约定的效力在实践中还存在争议。“案件中的关先生签下101万的赔偿协议时,本意是想维护婚姻,而不签协议又过不了关。真到了夫妻对簿公堂,他如果能够举出足够的证据证明,对方有胁迫等行为,法庭也可能不认定《婚内财产约定》有效。” 有人为降低成本来中国离婚 在有人看来,中国人的低成本离婚是导致婚外情高发的重要原因。有网友呼吁,“如果法律不严惩出轨方,那就逃离这片深爱的土地,不找中国男人,外嫁。”
  国外离婚要付出什么代价?上海沪家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贾明军告诉记者,他代理的涉外婚姻中,不少人为了降低离婚成本,专程跑到中国来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