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费用交纳标准

发布时间:2019-08-30 11:29:15


  我国的法律体系当中包括了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部门,其中诉讼法又包括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行政诉讼。其共同点之一就是在进行诉讼时当事人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那么,行政诉讼费用交纳标准是多少呢?我相信你对这个问题产生浓厚的兴趣。今天的小编就带你详细了解与之相关的法律问题。下面,请看详细介绍。

  一、行政诉讼费用交纳标准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行政诉讼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四)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六)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六)项规定的幅度内制定具体交纳标准。

  二、行政不作为违法的表现方式

  行政不作为违法的表现形式可以从《》的规定看出。《行政诉讼法》在第11条第4、5、6项列举了三种表现形式,包括拒绝颁发、拒绝履行、不予答复和没有依法发给。

  拒绝颁发是指行政机关书面或口头明确表示不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颁发。拒绝履行是指行政机关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作出明确的否定的答复。不予答复是指行政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或在无法定期限的情况下明显超出合理期限,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不做任何拒绝或同意的意思表示。没有依法发给是指拒绝发给或未依规定的范围、对象、标准、数额、时限等发给。只要行政机关在应申请要求为法定的积极义务时,有上述表现的,均属行政不作为违法。

  有观点认为,拒绝颁发、拒绝履行从程序上来说,其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已经作出了否定的答复,是积极的作为,不构成行政不作为违法,笔者不敢苟同。因为,虽然从程序上来说拒绝颁发、拒绝履行是一种作为,但是从实体内容上来说拒绝颁发、拒绝履行显然是一种不作为,不能以其外在表现形式的作为而掩盖其不作为的实质所在,况且拒绝颁发、拒绝履行的最终状态仍是不作为,所以拒绝颁发、拒绝履行仍应划入行政不作为违法范畴。

  现实中,行政不作为违法的表现方式是多种多样的,如何认定一个具体行政违法行为的表现方式到底是作为还是不作为呢?可采用排除法,仅仅分析该违法行为的外在表现是不是作为,如果不构成作为即为不作为。

  三、行政命令的分类

  (一)行政命令的分类

  行政命令首先有形式意义上的行政命令和实质意义上的行政命令之分。前者是指一切使用“令”作为形式或名称的命令,如授权令、委任令、执行令、禁止令等;后者则是指行政主体依法要求行政相对方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意思表示。

  实质意义上的行政命令,其内容涉及行政相对方的义务,而不是涉及行政相对方的权利。行政命令所规定的义务内容,就其性质而言,包括作为义务和不作为义务。

  (二)责令当事人改正或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责令当事人改正或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法》第23条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这是基于我国有关具有法律、法规规定进行的一种总括性规定。

  改正违法行为,包括停止违法行为,积极主动地协助行政处罚实施机关调查取证,消除违法行为造成的不良后果;造成损害的,则要依法承担民事责任,依法予以赔偿。有些违法行为可以在收到出发后立即改正,而有些违法行为的改正泽需要一定的时间,如拆除违法建筑、治理已经被污染的环境、补种被毁坏的树林等,故责令限期改正。

  诉讼程序的合理公证是对诉讼最基本的保障,也是对诉讼人权利的保障,所以需要引发我们的重视。以上就是小编的资料整理。希望大家通过阅读以后可以更加清楚了解行政诉讼费用交纳标准是多少这个问题。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