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从何时算起?婚姻法离婚财产分配

发布时间:2019-08-13 22:44:15


[导读]

离婚财产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离婚财产分割有一定的原则。

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财产分割时,应当遵循一定的原则:

1999年我与李某以夫妻名义在一起共同生活,2005年5月8日我们补办了结婚登记。现我们双方(shuangfang)协议离婚,李某于2003年10月购买了一套商品房,他认为双方(shuangfang)当时只是同居关系,这套房屋是他的个人财产不能分割。请问,这套房屋属于我们的共同财产吗?
  读者小刘
  小刘同志:
  我国《婚姻法》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男女双方根据规定补办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的效力从双方均符合婚姻法所规定的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算。
  由于你与李某于2005年5月8日补办了结婚登记,双方的夫妻关系自1999年开始计算,因此,2003年李先生买的商品房是夫妻共同财产,应该分割。⑩9时权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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