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分”无关紧要私生子也有继承权离婚 财产分割 房屋

发布时间:2019-08-19 01:56:15


[导读]

离婚财产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离婚财产分割有一定的原则。

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财产分割时,应当遵循一定的原则:

接听时间:4日上午10:00-11:30在线律师:唐迎鸾(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

张小姐:我父亲跟我母亲(muqin)生了两个儿子一个女儿,前两年,我们得知,父亲年轻时搞婚外情,在其他城市还有个私生女。请问日后我父亲去世,那个孩子有继承权吗?

唐律师:我国《婚姻法》和《继承法》都明确规定,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一样,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该条的规定,把非婚生子女的地位视同婚生子女。

李先生:我跟老婆两年前相识,没领证就住到一起,去年生了个小孩,现在老婆移情别恋,要跟我分手,请问我们这算离婚吗?该怎么分手?要不要到相关部门办手续?孩子怎么处理?

唐律师:根据《婚姻法》及《婚姻登记条例》的相关规定,你们这种情况属于非法同居,你们的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如要分手直接分手就行,无须起诉离婚,也无须办理手续。财产分割实行各自举证的原则,对非婚生子女的抚养问题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执行,即孩子由男女双方共同抚养。

王先生:我父亲早逝,母亲(muqin)在我10岁时改嫁王某。2005年,我母亲与王某共同购买了一套商品房,房子登记在王某名下。前不久王某去世,留下一份遗嘱,明确表示这套商品房由他的亲生女儿继承。我母亲事先不知道有这份遗嘱,现在得知后很生气,因为在她看来,商品房一半应该属于她。请问王某在遗嘱中处分了我母亲的财产,这份遗嘱是否有效?

唐律师:公民有权通过立遗嘱的方式处分个人财产,但无权通过立遗嘱的形式处分他人的财产。,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国家、集体或他人的财产,遗嘱的这部分应认定无效。而其他部分仍然有效。也就是说,王某处分你母亲的一半房屋产权是无效的,但他将剩下一半给自己女儿继承,依然是有效的。

6日10:00―11:30接听《律师在你身边》热线(025)96096-1-1的 是 江苏宁联律师 事务所 董云春 律师

离婚财产分割是离婚程序的必经步骤,财产分割栏目为您介绍了离婚财产分割的注意事项,希望对需要的朋友有所帮助。

"在离婚案件中,解除婚姻关系不再是案件的主要矛盾,问题主要集中于夫妻财产分割问题和子女抚养问题,财产分割栏目为您介绍了离婚财产分割常见的法律问题,还有离婚赔偿和离婚经济帮助等问题的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