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三点不同区分诉讼时效中止与诉讼时效中断

发布时间:2019-08-28 22:00:15


  诉讼时效中止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暂时停止计算诉讼时效期间,待阻碍时效进行的原因消除后,继续进行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

  诉讼时效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进行中,因为法定事由的发生致使已经进行的诉讼时效期间全部归于无效,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诉讼时效中止和诉讼时效中断都是时效完成的障碍。但两者之间仍有不同,它们的区别是:

  (一)发生的时间不同。诉讼时效中止发生在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而时效中断则发生在时效开始后完成前的任何时间同。

  (二)根据的事由不同。时效中止依据的是当事人行为以外的客观情况;而时效中断则依据的是当事人的行为。

  (三)产生的效果不同。时效中止使中止事由发生前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仍然有效,中止事由发生前后的时效期间合并计算;而时效中断则使中断事由发生前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时效期间重新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