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延长诉讼时效判赔2万

发布时间:2019-08-06 10:55:15


  王某在1984年发现自己档案丢失,,由于民事案件最长诉讼时效为20年,王某本应获胜无望。但是,,,从社会效果出发,判令王某的就业单位赔偿其2万元。

  王某称,他于1980年调入北京市汽车减震器厂工作,于第二年退职,1984年发现自己档案丢失。,要求工厂将他的档案转移至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同时赔偿他因无法办理社会保险造成的损失5万元。

,劳动者个人原始档案及其所载内容对劳动者个人择业、就业、退休、社会保险等各方面均存在密切的联系和重要影响。如果以诉讼时效制度限制王某的权利,显失公平。,酌定汽车减震器厂赔偿王某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