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坐牢了怎么办

发布时间:2019-10-13 03:41:15


  债务人是相对于债权人来说的,因为债权是相对权,债务人有履行债务的义务,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偿还义务。那么如果债务人坐牢了,该如何履行债务呢?接下来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债务人坐牢了怎么办”的内容,希望接下来的内容对您有所帮助。

  一、债务人财产范围

  1、债务人财产的认定

  除债务人所有的货币、实物外,债务人依法享有的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用益物权等财产和财产权益,人民法院均应认定为债务人财产。

  2、非债务人财产

  下列财产不应认定为债务人财产:

  (1)债务人基于仓储、保管、承揽、代销、借用、寄存、租赁等合同或者其他法律关系占有、使用的他人财产。

  (2)债务人在所有权保留买卖中尚未取得所有权的财产。

  (3)所有权专属于国家且不得转让的财产。

  (4)其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不属于债务人的财产。

  3、设定担保物权的财产

  债务人已依法设定担保物权的特定财产,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为债务人财产。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在担保物权消灭或者实现担保物权后的剩余部分,在破产程序中可用以清偿破产费用、共益债务和其他破产债权

  4、共有财产

  (1)债务人对按份享有所有权的共有财产的相关份额,或者共同享有所有权的共有财产的相应财产权利,以及依法分割共有财产所得部分,人民法院均应认定为债务人财产。

  (2)人民法院宣告债务人破产清算,属于共有财产分割的法定事由。

  (3)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或者和解的,共有财产的分割应当依据《物权法》第99条的规定进行;基于重整或者和解的需要必须分割共有财产,管理人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4)因分割共有财产导致其他共有人损害产生的债务,其他共有人请求作为“共益债务”清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债务人的还款方式

  1、一次偿还本金和利息。即:贷款到期后一次性偿还民间借贷的本金和利息。

  2、按月付息,到期还本。即:每个月按约定的日期偿还一定的利息,在最后还款日将贷款本金和最后一个月的利息还清。

  3、等额本金还款法。这种还款方式比较常见,按双方约定的日期,每个月都要定期偿还一定的数额的利息和本金,由于每个月所偿还的本金数额相等,因而前期还款压力较大。若前期收入较多,可以考虑这种还款方式。

  4、等额本息还款法。这种还款方式和等额本金还款法有些类似,即按约定日期,每个月偿还本金和利息数额相等,还款压力较为平均,适合收入稳定且固定的人群。

  三、债务人坐牢了怎么办

  1、罪犯服刑执行刑罚,但依法还享有正常的民事权利,对于所欠债务,债权人可以通过协商和诉讼进行索要。可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民法通则》第九十条 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第一百零八条 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3、《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3)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债务人坐牢了怎么办的有关内容,从上面的内容我们可以知道债务人坐牢了,但其还是具有民事权利的,债权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诉讼途径索要欠款。如果您对上述内容还有疑问,可在线向律师免费咨询,希望以上内容对您有所帮助。

  责任编辑:小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