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使撤销或变更合同的规定

发布时间:2020-04-17 13:07:15


  合同法》第54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由于实际造价超过合同造价将近一倍,本案很显然是属于后者“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只要受损害方行使撤消权,就可以变更相应条款或甚至撤消。另外要注意的是,撤消权的法定诉讼时效只有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