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当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办理有限责任公司设立

发布时间:2019-08-22 02:59:15


  办理事项:典当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办理

  申报材料:设立典当有限责任公司申报材料:1、设立申请报告(应当载明拟设立典当公司的机构名称、注册资本数额与来源、机构住所、经营范围及可行性分析等内容);2、典当公司章程;3、典当公司业务规则、内部管理制度及安全防范措施;4、具有法人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5、拟任法定代表人和高级管理人员简历;6、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的产权或者使用权的有效证明文件;7、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8、国家商务局规定的其它材料

  办理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变更机构名称、住所、分支机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营运资金)、股权结构的申报材料:1、公司股东会决议;2、公司出资构成情况;3、公司变更事项的申请(主送当地商务局);4、具有法人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5、填写《典当公司备案登记表》;6、变更后的公司章程;7、变更股权结构的应出具股权转让协议书

  办理典当有限责任公司终止的申报材料:1、终止申请(应提前3个月向省级商务局申请);2、股东会决议;3、公司章程。

  注:提交复印件的应交验原件

  办理程序:第一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北海市商务局市场体系建设科提出申请,由本科工作人员初审后2个工作日内作出正式受理决定(申请材料如有可更正错误,不齐全等限制情况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并补正全部材料后受理)。受理之日起2个工作日,经权属审查,不符合登记条件,由经办人通知申请人按规定补齐相关证件后,才为正式受理登记。正式受理后,经办人进行初审并在3个工作日内移交审核;

  第二步:经办人员工作2个工作日内完成提交材料的复核并移交分管领导核准;

  第三步:分管领导在2个工作日内给予核准;

  第四步:上报自治区商务厅审批。

  承诺时限 受理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审核报商务厅审批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审批性质 审核

  办理科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