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公司法的登记注册注册登记

发布时间:2020-11-30 05:40:15


  关于新公司法的登记注册

  公司登记是指公司在设立、变更、终止时,依法在公司注册登记机关由申请人提出申请,主管机关审查无误后予以核准并记载法定登记事项的行为。对于公司的设立采准则设立主义原则的国家和地区,一般同时采取公示主义对公司进行登记注册。

  “一人公司”合法化

  新《公司法》规定,允许一个自然人或法人投资设立一人有限公司。一人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这样可增加群众创业机会,同时将对减少公司股东纠纷发挥积极作用。

  降低注册资本数额

  新《公司法》取消了按公司经营方式区分最低注册资本的规定,除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10万元外,将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额统一降至人民币3万元(原来的最低限额为10万-50万元)。

  另外,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由人民币1000万元,降低为人民币500万元。最重要的是,新《公司法》允许股东可以按法定期限分期缴纳出资,即首次出资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和法定最低资本(金)3万元,其余部分可在2年内分期缴纳。其中,投资公司还可以放宽到5年。新《公司法》降低注册资本额,有利于民间资本进入市场,促进经济发展。

  拓宽了股东出资方式

  新《公司法》规定,股东可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无形资产所占比例,由原来占注册资本的20%升至70%。这样扩大了股东出资的财产范围,为更多的人打开了投资创业的大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