弄错账号款打给他人 500酬劳户主不为所动

发布时间:2019-08-31 03:59:15


陈小姐弄错了银行账号,导致生意伙伴转账时将2400元存入了一个陌生人的账户。第二天,陈小姐通过银行联系到该账户的主人,希望能拿回这笔钱。但3个多月过去了,钱也没拿回来。

  2400元进了别人账户

  陈小姐和丈夫在二环路开了一家奶粉店,平时和客户、厂家之间常有经济往来。5月底,一家厂商代表汇给陈小姐返利时,陈小姐在短信中把自己的账号弄错了,导致这笔钱汇入了别人的账户。

  第2日,陈小姐查收时才发现钱并没有汇入自己账户。和厂商代表核对后,她才发现是自己输错了账号。弄清楚了事情原委后,陈小姐和厂商代表与银行取得了联系,银行随即冻结了这笔汇款。随后,陈小姐报警求助。

  通过银行和派出所提供的信息,陈小姐获悉了账户主人郑女士联系方式。陈小姐的丈夫随后拨通了对方的电话,希望对方能返还这笔汇款。郑女士刚开始还答应退回汇款,但不久,郑女士变了口风,不肯还钱,还说“你叫警察来抓我”。到6月份时,对方一听到陈女士的声音,就把电话挂掉,并称电话已换了主人。

  陈小姐告诉记者,派出所的办案民警曾同郑女士联系,希望双方能协调解决。但郑女士拒不合作,警察表示这种情况属于民事纠纷,所以警察也没办法。

  不当得利拒不归还 将构成侵占罪

  据了解,这笔汇款的冻结期为半年。为免麻烦,陈小姐曾承诺给郑女士500元的酬劳,但对方不为所动。

  13日下午,记者多次拨打了郑女士的电话,但对方手机一直关机。

  记者随后咨询了福建义通律师事务所的李文德律师。李律师表示,郑女士的情况属于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指的是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不当得利的受益人负有返还的义务,如拒不归还,,以派出所证明作证据,起诉对方要求返还财产。

  目前,陈小姐正在考虑通过法律手段解决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