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区域难界定

发布时间:2020-02-29 18:22:15


  【新民网·独家报道】新民网记者就“南京拟在6种特殊行业的工作场所”安装摄像头一事,连线了南京市民、相关网友和法律界人士。

  市民反应:

  新民网记者连线了两位南京市民,一市民表示,在公共区域安装摄像头,,但另一市民指出,如何界定“日租房”和“浴室”的公共区域,值得商榷。

  网友意见:

  而南京网友“蓝海”就""一事表示:首先,监督服务的主体应该明确,如果仅仅是所谓上级单位,而没有媒体和人民参与监督,那很容易流于形式,或者成为某部门监视民权的手段。

  其次,信息公开应在法律的范围内进行,如果不能很好保护个人合法的隐私,那么谁来监督这些信息的运作方式和发布渠道?

  律师意见:

  上海德尚律师事务所律师江民表示,首先这个事件的焦点不在于摄像头“装不装”,而在于“装哪里”的问题,民法里没有对公共区域的明确界定。

  江民同时指出,这个事件又引发了第二个问题,如果要装摄像头,是否要用南京市的财政收入来支付安装费用。

  “第三,这事件让人思考公安系统应对特殊行业采取何种管理方式,我个人认为应该以‘人防’为主,‘技防’为辅。所谓技防就是指安装摄像头这一类的技术手段,”江民表示。(新民网记者 邹惠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