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个未成年人民事案件审判规程

发布时间:2019-08-09 10:22:15


  重庆沙坪坝人民法院9日向媒体通报称,经过两年多的实践探索,该院出台全国首个《未成年人民事案件审判规程(暂行规定)》,规定在涉及未成年人抚养监护、探望等民事案件中,将未成年人最佳利益作为优先考虑因素。

  据介绍,在诉讼中未成年人最佳利益被考虑的因素包括子女意愿,父母、其他监护人的一贯表现、品行,有无刑事污点、吸毒、酗酒、虐待子女等不良行为,未成年子女与父母、其他监护人或共同生活人的关系和感情状况,未成年子女生活环境的变化可能对其产生的影响等。

,为探索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新机制,,未来在审理涉及未成年人抚养、监护、探望等民事案件中,未成年人最佳利益将作为判决的重要依据。

  据了解,过去在涉及未成年人抚养、监护等民事官司中,诉讼主体是涉案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而未成年的子女由于没有诉讼主体资格,传统未成年人案件的审判往往忽视未成年人自身的意见。

  根据规程,,,,并将其作为法官裁决参考资料。。,该报告的制作参考了《法国民法典》关于社会调查方法的规定以及台湾“民法”关于其他主管机关或福利机构访视等规定。

  此外,、残疾少年、“问题少年”等,或父母残疾、有恶习或刑事污点等未成年人案件审结后,,对未成年人的权益保障进行社会延伸观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