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遇难按城镇居民赔偿

发布时间:2019-08-21 19:25:15


  一村民到南宁市打工近2年,今年春节期间回农村老家探亲访友,不幸遭遇车祸身亡,亲属能否要求肇事方按照城镇居民标准计算赔偿金,成为这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争议的焦点。虽然至今为止尚未有正式的司法解释对此问题作出明确规定,,再度就类似的相关纠纷提供判例,为尽快完善立法提供实践依据。

  访友归来遇车祸 肇事司机担全责

  年过四旬的雷显平家住都安瑶族自治县高岭镇的小山村,婚后生育了4个儿子。虽说3个儿子已成年,但都还读书,家庭开支越来越大,仅靠种养收入,一年也就几千元,让雷显平夫妇深感经济上的窘境。夫妇俩商议后,决定由雷显平先外出打工赚钱。

  2007年春节刚过,雷显平便来到南宁市九曲湾农场一家砖厂打工,1年的收入比在家多几倍。于是,妻子覃凤江也在第2年前来南宁,和丈夫到另外一家砖厂打工。2008年10月,雷显平夫妇又一起到南宁市一家材料厂打工,收入更好些了。夫妇俩谋划着打工几年后,用省吃俭用余下的钱买辆二手车回家跑运输。

  今年春节前,雷显平夫妇高兴地返乡探亲,和孩子们过个团圆年。可是,万万没有想到的是,2月6日晚8时许,雷显平到朋友家串门,吃完晚饭后步行回家,当他走到国道G050线3060公里+930米都安辖区路段行经人行横道线时,突然被一辆从贵州省贵阳市驶往广东方向的大型普通客车撞倒在地,不幸当场死亡。

  惊闻噩秏,覃凤江当即昏倒,儿子们也悲痛万分。事故发生后,肇事车司机白士怀支付了2.595万元赔偿款,说是先用做后事处理费用。

  2月15日,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条第1款关于“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的规定,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白士怀负全部责任,死者雷显平不负责任。

  家属索赔30万 赔偿标准成焦点

  之后,覃凤江找到了客车司机白士怀,就雷显平死亡的赔偿金及未成年儿子雷华理的抚养费等事宜进行协商,但始终没能达成共识。于是,覃凤江和孩子们决定打官司索赔。为此,他们到南宁请求雷显平生前打工过的2个厂家出具了相关证明。

  经委托他人调查得知,肇事车系贵州省都匀汽车运输公司独山分公司(下简称独山汽车运输分公司)所有。2008年9月25日,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山支公司(下简称财保独山支公司)为该车辆办理了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保险期限为2008年10月1日起至2009年9月30日止。2008年12月26日,独山汽车运输分公司与白士怀签订了《客运(车)承包经营合同书》,将该车发包给白士怀承包经营,期限自2009年1月1日始至2009年12月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