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谈解释三:说说婚姻法新解释的不合理处

发布时间:2019-10-25 21:01:15


  作为一名男人在看了 《新婚姻法解释》之后,觉得有合理也有不合理的地方、合理的地方就不说了,对于不合理的地方,我发表下自己的观点。

  这部法律中的某些条款是理论上的平等、而事实上的不平等。男女生理特征、思维方式有着根本区别,使得女人的价值随生育、年龄、婚史而下降,而男人受到的影响相对较小,这意味着在婚姻中,婚姻法应该向女方倾斜。现在貌似男女平等的司法解释,实际对女方不利。打个比方:男人和女人一起做饭,男人出米,女人出柴,等饭做好后,男人和女人发生了矛盾,按照现在《新解释》告诉大家:男人应该拿回自己的米,女人应该拿回自己的柴,理论上看是公平的,但实际上公平吗?米已经成了更有价值的饭,而柴却是在贬值。

  也有人会说:那女人你也可以出米,让男人出柴啊?不是男女平等吗?女人也可以去工作啊?也可以自己赚钱买房子啊!但是按照先天的社会分工,女人还得生孩子,喂孩子奶,怀孕生育和哺乳期很多女性就只能在家休养,意味着在职业上就要做出牺牲,而这个牺牲是为了整个家庭,当然男人赚钱也是为了家庭。在男女生理所限无法实现权利平等的基础上,强求男女义务平等,其实就是不合理的。打个比方,让男人和女人同时去抱一块100斤重的黄金,谁能抱的久,黄金就归谁,这公平吗?

  个人觉得男女合理的分工才是实质上的平等,而不是去做同一件事。这次的新解释抽空了婚姻的情感,使得本应该充满感性而温暖的家庭变成了仅存理性和算计的房子,让两性强的更强,弱的愈弱。女性会更倾向于寻找新的保障,比如更多的精力投入到工作及事业中,这是相当于鼓励女性参与男性竞争(事业),而原本需要女性做的事情(顾家)越来越少的人去做,最后导致男性化的女人充斥整个社会,从社会角度来说,使得两性始终处于竞争和相互提防的对立面,不利于家庭和谐及社会稳定。

  《易经》说到:正所谓孤阴不生、独阳不长,阴阳分工也所有不同,阳使得万物勃发生机、阴使万物恬静休生,一阴一阳、一静一动的配合才使得万物得以自然发展。而《新婚姻法》却使得孤阴逐渐向独阳转化,会导致独阳生机有余而孤阴休生不足,打破了阴阳调和平衡的根本。这些智慧都是我们老祖宗千年传承下来的,需要我们更多用这些大智慧去为人处世,去解决问题,而反观现在很多“砖家”却拘泥于一字一文的条款,知识丰富了,智慧却越来越少!

  虽然我不赞成《新婚姻法》的某些条款,但是也不完全反对,因为现实中确实会出现很多关于婚姻的负面情况。但我思考更多的是,为什么天朝的男女对这部法律的反响会这么大,估计有以下几点:

  1、首先说房价,无论男人或女人想要一套房子安家,这是没有错的,从中国千年的传统来看,男主外,女主内这是基本的一种生活常态、女方嫁给男方,男方提供房子,女方照顾家也是一种传统,但是为什么到了现在这种曾经合理的传统却变得不合理了呢?根本的原因就是在于低收入和高房价相差太远,使得买房的愿望越来越远、压力越来越大,而没有房子始终给人一种不安全感,特别是对女人,所以在这种情况下,难免会发生矛盾,但是很多人却把矛盾焦点发泄到了彼此相爱的人身上,女人觉得男人不买房就是不爱自己、男人觉得女人无理取闹,其实男女都没错,错在于房价的非理性高速增长和个人收入的缓慢增长。

  2、社会分工的不同,在婚姻中,一般都是男人全力工作,而女人是工作兼顾家庭,所以工作的发展升职等机会必然低于男性、一旦离婚后在生存能力上低于男性,母性的天然使得很多女性要自己带孩子,男方虽然要支付一部分生活费,但总体来说离婚后还是女人的压力更大。由于有这样的后果可能存在,使得女人在婚前对婚姻安全性的要求高于男性。

  3、要想解决现实社会的婚姻问题不是靠一部婚姻法能行的,而是要建立相对公平合理的就业、财税、社会保障及福利制度、使区域经济发展尽量平衡、科学调整各产业的比例,而不能一味依赖房地产;提高收入、使得房价回到合理范围,让年轻人在8—10年内能还清房贷;建立更多的保障房、廉租房、让离婚的一方即使没有属于自己的房子,但依然有可以遮风避雨的地方;在婚姻法中添加附加条款,让在婚姻中付出多的一方得到更多的奖励,加大处罚婚姻中有过错的一方,做到赏罚分明等等。

  4、这是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不要用理性的观点来计算婚姻,婚姻是需要感性、情感和艺术的,说白了,感情好,相互信任,那啥都好说!

  注:以上观点是从大范围考虑,没有兼顾一些负面的个案,不能因为小个案而推翻大方面,就像不能因为动车出了事故,就禁止动车运营一样。欢迎大家积极、和谐地讨论,不要出现谩骂攻击等词语。( href="http://tieba.baidu.com/p/1177844987" target=_blank>点击查看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