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立口头遗嘱需两人以上见证夫妻财产纠纷

发布时间:2021-03-02 08:43:15


[导读]

离婚财产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离婚财产分割有一定的原则。

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财产分割时,应当遵循一定的原则:

接听时间:19日上午10:00-11:30

在线律师:饶奋斌(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

宋先生:我父亲去世后留有一套房子,他生前曾口头承诺该房子由我继承,当时有证人在场,请问这个遗嘱有效吗?

饶律师:根据《继承法》第十七条第五款的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如果宋先生的父亲不是在危急情况下立的口头遗嘱,当危急情况解除后,又没有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则该份口头遗嘱是无效的。

孙女士:我和老公婚后做生意亏了,欠了别人几十万。现在我们想离婚(lihun),约定房子、车子归我,存款、证券等归老公,债务也由他偿还。请问我们如此协议离婚(lihun),将来债权人是否就不能向我主张债务了?

饶律师::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因此根据该规定,你们协议离婚后,债权人仍有权向你主张该债务,你清偿该债务后,可以依据离婚协议向你老公追偿。

陈女士:我们单位不帮职工缴纳保险金,人事经理说,单位已在聘用合同中约定,每月工资中含有保险金,员工应自行交纳。我没有交,现在因工负伤,能够享受赔偿吗?

饶律师: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应尽的义务。《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工伤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缴交。你不幸发生了工伤事故,应尽快向当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单位在合同中说工资中含有保险金,并让个人缴纳,这样的条款是违法无效的。用人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工伤赔偿及相关待遇由用人单位负责。

宋女士:我与丈夫结婚四年了,由于性格不合,我们感情一直不好,大约从两年前开始,丈夫就不怎么回家了,基本上都住在外边。请问,我能以分居为由要求离婚吗?

饶律师:,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如果人民法院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如果你跟丈夫分居确属感情不和,是可以要求离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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