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汉“婚外情”引发房产纠纷解除非法同居关系纠纷

发布时间:2019-08-08 17:22:15


同居纠纷常见的有哪些?同居财产如何分割?非法同居要负什么法律责任?下文为您详细介绍:

2008年12月05日
  【金陵晚报报道】65岁的刘老汉连孙子都有了,可还是不甘寂寞,瞒着老伴和45岁的“年轻”女子张小姐长时间同居,事情败露后,他又和张小姐因为同居房产的归属权问题打起了官司。
  近日,,确认同居房一套归刘老汉夫妇所有,但其应给付张小姐财产补偿款1.8万元;张小姐迁出同居房屋。
  人老心不老
  2003年底,刘老汉认识了从甘肃来宁的张小姐,双方发生了婚外两性关系,并在外租房同居生活。2006年2月,刘老汉家的老宅被征地动迁后获得一笔拆迁补偿款。而刘老汉为了与张小姐长期姘居,他俩一起去买了一套房屋,并装修后共同生活。为掩人耳目,刘老汉与张小姐还签订了房屋租赁协议
  不久,二人的姘居关系被刘老汉的亲属察觉,在劝说无效的情况下,刘老汉的老伴周老太曾上法庭,要求确认刘老汉与张小姐之间的房屋租赁协议无效,张小姐迁出房屋。因为房屋没有办理产权证,,周老太的请求权不当为由,裁定驳回其起诉
  谁买的房子
  在法庭上,刘老汉夫妇诉称,用于购房的拆迁款19万元属夫妻共同财产。购房后,刘老汉与张小姐两人在系争房屋中姘居生活,现两人虽已终止姘居关系,但张小姐拒不迁出系争房屋。因此,请求判令确认系争房屋系用刘老汉夫妇共同财产出资购买,属夫妻共同财产,判令张小姐迁出系争房屋。
  张小姐辩称,刘老汉为了达到长期霸占自己的目的,怂恿共同买房,因此,双方商定,购房时,由刘老汉出资10万元、自己出资9万元,且买房交款收据上写有自己的名字,并出资3.8万元装修房屋。因此,系争房屋是自己与刘老汉两人的共有财产。故要求分割系争房屋。
,根据在案证据,认定购房款19万元由刘老汉独自出资,该款来源于刘老汉夫妇共同财产中的拆迁补偿款。同时,推定房屋装修由双方共同出资,出资额等同,张小姐对装修部分可享有按份共有权。
  为保护刘老汉一方享有房屋所有权,张小姐不能继续共同居住使用系争房屋,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迁出,并由刘老汉夫妇对张小姐的装修投入给予适当经济补偿。
  律师说法
  江苏维世德律师事务所律师应慧燕表示,老年人的“婚外情”或多或少会给社会和家庭带来不稳定的因素。初看起来,“婚外情”带给老年人的是一种精神上和身体上的寄托,但时间一长,烦恼的事情往往会随之而来,可能引发一方或双方的家庭破裂,也可能发生在经济、住房等方面的纠葛。
  同时,“婚外情”的出现也是一种道德观念丧失的表现,是对正常婚姻体制的一种破坏,老年人也不例外,他们的行为同样要受到道德的制约。
  本案中,刘老汉的一段“婚外情”,不仅给自己和家人增添了不必要的纠纷和麻烦,也给家庭的和睦带来了阴影。
  为此,我们提醒老年朋友们要自尊自爱,自觉拒绝“婚外情”,同时,树立正确的生活观念,以健康的心态面对晚年生活。(文中当事人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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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包括男女之间的结婚同居和非婚同居。非法同居是不受法律保护的,经常会产生同居财产分割等同居纠纷。同居纠纷栏目介绍了同居纠纷解决时常用的法律知识,希望对需要的朋友们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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