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内市外迁户口需要哪些材料?

发布时间:2019-08-04 14:49:15


  迁户口正规的来说就是户口迁移,是中国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以后,应将户口迁移到现住地,即进行户口迁移。我国户口迁移政策内容十分广泛,涵盖了干部、职工及其家属、学生、军人及其家属等各类群体。那么对于迁户口需要哪些材料呢?小编在下文仔细跟大家分析一下:

  根据迁入的地方有所不同,可以根据具体的迁入方式进行分类处所需的资料。

  一、市外迁入

  1、外埠农业人口与本市农业人口初婚申请入农业户口应向其配偶户口的所在地派出所交验的证明材料:

  (1)入户申请书

  (2)申请人、被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书;

  (4)申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及村、乡(镇)证明;

  (5)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及村乡(镇)证明。

  2、办理外省市迁入本市的户口,应向迁入地派出所交验的证明证件:

  (1)迁入人的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和居民身份证;

  (2)市局、分(县)局开具的入户证明;

  (3)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4)18周岁以上人口交本人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

  (5)毕业分配应持报到证和接收单位局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的报户口证明和接收单位证明。

  3、老人投靠子女申请入户应向其子女户口所在地派出所交验的证明材料:

  (1)入户申请书;

  (2)入户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3)入户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4)被投靠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5)其他相关证明。

  二、市内迁入

  办理市内户口迁入,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办理:

  (1)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市内户口迁移证;

  (2)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3)新立户的要有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

  (4)迁入人符合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条件的,每人交本人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已满16周岁,已领取居民身份证的,每人交照片一张;

  (5)因结婚迁入的要持结婚证;

  (6)迁入农村地区的农业人口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迁入的证明;

  (7)迁入非直系亲属户内的,应征得迁入地派出所同意后,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三、市外迁出

  办理市内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

  (2)农业人口迁出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入户的证明。

  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2)外省市公安机关开具的户口准迁证;

  (3)因大、中专院校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应出示相应的证明。

  四、市内迁出

  (一)所内迁移

  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直接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属婚迁的,须附交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等复印件;属分房、购房、建房办理迁移的,须附交房产证复印件。

  (二)所间迁移

  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到入户派出所办理准予迁入证明。凭入户派出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派出所办理《市内迁移证》后,再到入户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三)跨区迁移

  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到入户派出所办理申请,填写《入户申请表》,派出所受理后呈分局审批。经分局审核同意后,凭入户派出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市内迁移证》,再到入户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责编:小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