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被偷注营业执照 离职5女职员状告老东家

发布时间:2019-08-03 00:09:15


  闻女士2004年曾经在北京一家具建材中心做橱柜销售员,当年年底辞职。时隔五年之后,闻女士在一次偶然的机会发现一家具公司的业主竟然是自己。闻女士当即要求家具建材中心和家具公司立即停止该侵权行为,但是二被告均置之不理。闻女士将家具建材中心和家具公司共同起诉,要求二被告在报纸上书面道歉,并共同赔偿自己误工费600元、交通费200元和精神损失费4.5万元。

  闻女士2004年8月到北京某家具建材中心任橱柜销售员。当时,家具建材中心以给工作人员备案为名要求闻女士提供了身份证复印件。2004年底,闻女士辞职,后一直未与家具建材中心有任何联系。2009年春节后,闻女士在该家具建材中心内一家具公司的展厅内发现,在明显位置挂有以自己姓名注册的个体营业执照。闻女士当即向家具公司询问此事,家具公司称是由家具建材中心协助办理的执照。闻女士要求家具建材中心和家具公司立即停止该侵权行为,但是二被告均置之不理,后来闻女士到工商部门反映了此事并办理了注销手续。闻女士认为,家具建材中心和家具公司在未经自己授权同意的情况下,擅自使用自己的姓名办理工商登记,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给自己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不稳定因素。,要求二被告在报纸上书面道歉,并共同赔偿自己误工费600元、交通费200元和精神损失费4.5万元。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