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名誉权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发布时间:2019-08-08 11:55:15


,公民的个人权利意识不断增强,名誉权也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想必很多人想要了解,侵害名誉权立案标准是怎样的?侵害名誉权怎么取证?下面由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一、侵害名誉权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1、行为人客观上存在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并为第三人知悉。侵权人实施了侮辱、诽谤等行为。所谓侮辱是指以语言或行为公然损害他人人格,毁坏他人名誉的行为。侮辱既可以以口头方式进行,也可以以行为方式进行。其表现形式是将现有的缺陷或其他有损于人的社会评价的事实扩散、传播出去,以诋毁他人的名誉,让其蒙受耻辱,可以称之为“以事生非”。

  2、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从法理上讲,对于公众人物提起的名誉侵权之诉,在主观过错方面的考察,应当以行为人是否具有实际恶意为标准,没有实际恶意的行为,即使确实损害了公众人物的名誉,也不应认定为侵权。这种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他人名誉的损害,仍然积极追求这种结果的发生。情节严重的,将会构成侮辱罪诽谤罪。过失是指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他人名誉的损害,但由于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等而使损害后果发生。比如医院未经患者同意,无意中公布了患者患有淋病、梅毒、,使患者名誉受到损害。无论故意或过失,只要侵权人在主观上有过错,并在客观上造成他人的社会评价降低,即属于侵犯了他人的名誉权

  3、被侵害的对象应当是特定的人。所谓特定的人是指某个具体的自然人或法人。如果没有特定的人,则在法律上就不存在所谓的受害人了。但是,如果某些文学作品在描写中对特定的人进行了侮辱或诽谤,虽然使用的是代号或假名,但读者一看便可知晓其所指的对象是谁,这显然不能因其使用代号或假名而否定作者侵权。因此,如果所指定的对象是特定环境、特定条件下的具体人,即使没有指名道姓,同样可以构成对他人名誉权的侵害。

  4、在后果上,侵权人的行为对受害人的名誉造成了较严重的损害,使受害人感觉到一种不公正的社会压力或心理负担,精神上受到折磨,心理上遭受创伤。必须强调的是,这种不公正的社会压力、心理负担或精神上受到的折磨必须是客观实在的东西,而不是受害人主观上的一种感受。也就是说,某人的名誉仅仅指公众对其的社会评价,而不是该人对其内在价值的自我评价。因此,行为人的某些行为如果没有造成受害人的社会评价降低,则不构成侵害名誉权

  二、侵害名誉权怎么取证

  1、侵权事实的有关证据:

  (1)以文字或音像制品形式侵权的,提供相应载体。

  (2)以口头形式侵权的,提供证人证言或有关证明材料。

  (3)以其他形式侵权的,提供相应证据。

  2、侵权后果的有关证据:

  (1)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证据。

  (2)造成精神损失的,提供相应证据。

  3、原、被告若为法人,应提供法人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需委托他人代理诉讼的,提交授权委托书

  综上所述,侵害名誉权立案标准是:行为人客观上存在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并为第三人知悉;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被侵害的对象应当是特定的人;侵权人的行为对受害人的名誉造成了较严重的损害。若您有其它问题,可以登录的官方网站,免费咨询律师!

  责任编辑:周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