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宣告失踪的条件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0-06-03 21: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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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离婚宣告失踪的条件是什么

  按照中国法律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宣告失踪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一)主体条件:。利害关系人包括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以及与被宣告失踪的人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公民和法人。(二)客体条件:1.有下落不明的事实。如发生洪水、地震、战争等情况。如果知道某人在某地,即使很久没有回来,也不能认为失踪。2.下落不明必须满两年。其中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算。(三)形式条件。申请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不得口头申请。,任何单位与个人没有这个权利。

  二、法律程序

  申请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66条的规定,,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必须有公民下落不明满2年的事实

  所谓下落不明,是指公民最后离开自己住所或居所地后,去向不明,与任何人都无联系,杳无音讯。认定公民下落不明的起算时间,应当从公民离开自己的最后住所地或居所地之日起,连续计算满2年,中间不能间断,如有间断,应从最后一次出走或最后一次来信时计算;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登报寻找失踪人的,从登报之日起计算。

  利害关系人,是指与下落不明的公民有人身关系或者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包括失踪公民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成年兄弟姐妹以及其他与之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如债权债务关系)的人。

  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提出申请

  申请书应写明失踪的事实、时间和申请人的请求、并附有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机关关于该公民下落不明的书面证明。其他有关机关,是指公安机关以外的能够证明该公民下落不明的机关。

  宣告失踪案件,,清理下落不明人的财产,指定诉讼期间的财产代管人。

  管辖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66条的规定,宣告公民失踪的案件,。,,。

  公告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86条的规定,,应当发出寻找失踪人的公告。公告期为3个月。公告期间是寻找该公民、等待其出现的期间。公告寻找失踪人,。因为宣告失踪是一种推定,而这一推定又将给被宣告失踪的公民带来重大影响。所以,为了充分保护该公民的民事权益,使判决建立在慎重、准确的基础上,。

  判决

  公告期满,该公民仍然下落不明的,,并依法作出宣告该公民为失踪人的判决。如公告期内该公民出现或者查明下落,,驳回申请。

  三、宣告失踪的法律后果

  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代管人负有管理失踪人财产的职责,代管人不履行代管职责或者侵犯失踪人财产的,民事责任,也可申请变更代管人。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离婚宣告失踪的条件是什么的全部内容。失踪终归是解决不了问题的,而且失踪只是让家人更加的担心,所以外出在外需要时刻与家里保持联系。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的相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