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州:发烧婴儿救治时死亡

发布时间:2019-08-11 04:26:15


  6月22日上午,二审一起医疗纠纷案:近两年前,龙州县上龙乡武权村板底屯农民农先生9个月大的孩子,因发烧在龙州县人民医院治疗时死亡。农认为孩子的死跟最先接诊的个体医生隆某及龙州县人民医院出诊不及时有直接关系,向二者索赔11万余元,但一审败诉。

  6月22日上午,农先生告诉记者,2008年9月25日上午9时许,他9个月打的儿子发起了高烧,他带着儿子到屯里的个体医生隆某处打针。打完针,孩子回家后就睡着了。3个小时后,他发现孩子的脸色发紫,呼吸也变得很急促,他的父亲马上拨打120急救电话,但接电话的人说不认识到农先生家的路,要求把小孩背到大路上等候急救车。他父亲说,村里可以通车,要求120到家中救人。

  挂了电话,农先生在家里等了1个多小时,但还是不见急救车来。见同村开小货车的农某开车回村后,他随即将小孩抱上小货车赶往龙州县人民医院。在距离县城6公里的窖灰屯,农先生与120急救车相遇,他将孩子交给医生。小孩被送到医院进行抢救后20分钟,医生告知农先生,小孩抢救无效死亡。

  二审现场,双方展开激烈辩论。

  在120出诊时间上,双方各执一词。农先生说,龙州县人民医院120在接到群众的求救电话后,没有及时安排急救车出诊,严重耽误了抢救时间。对此,龙州县人民医院辩称,农先生所说不符合事实,120值班人员是2008年9月25日下午2时47分接到呼叫出诊的电话,2时53分急救车开出,并有相应证据。

  农先生又称,当日出诊的医生樊某并不具备执业医师资格。对此,院方辩称,该医生在资格考试中已获通过,只是还未进行注册。并称,医院在与患儿相遇时,该患儿已经进入临场死亡状态,在各种抢救措施并举的情况下仍然无法挽救孩子的生命,其死亡与院方的医疗行为完全没有关系。

  农先生的代理律师蒋某称,本案的共同被告隆某在对农先生的儿子进行救治前,并不具有相应的行医许可证。隆某则辩称,他在卫校学过医,给村里人治病已经是一种习惯,如果相关部门证明是他用药错误,他会主动负责,但目前没有任何相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据了解,,但农先生不按规定参加抽取鉴定专家组专家,造成鉴定工作无法进行。对此,农先生说:“自己手上的原始病历与医院提供的鉴定病历不相符合,这样鉴定将无法得到客观公正的结论,所以不同意抽取鉴定专家。这一切都是医院的责任。”院方表示,他们所提供的相关鉴定材料符合实际,不存在农先生所说的情况。

  庭审最后阶段,,要被告进行相应的赔偿,调解。但医院方和隆某不同意调解,。法庭宣布择日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