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行政诉讼代理人的范围是什么?

发布时间:2019-08-18 16:02:15


  摘要:根据相关规定,外国当事人可以委托的诉讼代理人的范围主要如下内容,下面由小编为您详细介绍,请看下文。

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外国当事人可以委托的诉讼代理人的范围主要如下:

  (1)律师。其必须是在中国律师事务所执业的律师,该外国人在本国的律师只能以该外国人本国公民的身份,而不能以律师的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

  (2)社会团体,如法学会等。

  (3)外国当事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如外国企业驻中国代表处推荐的人等。

  (4)该外国当事人本国的公民。

  (5)该外国当事人所在国驻中国使(领)馆外交官员,以个人名义出任诉讼代理人,在诉讼过程中不享有外交特权和外交豁免权。

  (6)中国公民。中国公民作为外国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必须经我国人民法院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