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江法官四小时孜孜调解 车祸赔偿款当庭兑现

发布时间:2019-08-12 02:13:15


8月3日,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引发的责任赔偿纠纷案,调解下,拖欠的余款终于在四小时内送到原告手上。

2004年3月30日,潘先生被时年17岁的小黄驾驶的摩托车撞倒,造成潘先生右胫骨下段开放性骨折,头部软组织挫裂伤,蛛网膜下腔出血,脑震荡等损伤。事故发生后,潘先生共花去医药费14477元。2005年4月,潘先生和小黄达成赔偿协议书,约定由小黄和其父亲一次性赔偿各项经济损失总计31000元,扣除住院期间两父子已付的7000元,尚欠24000元,双方定于2009年12月31日前分期付清欠款给潘先生。但是,黄家两父子按期支付25000元给潘先生后,余下的6000元没能继续履行。在伤痛的困扰下,,要求黄家父子支付余款。

案件受理后,四塘法庭法官为了减少当事人诉累,即在查清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及时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同人民陪审员一起,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从人情上促使双方互谅互让。经过四小时的调解,双方最终在自愿的情况下达成了调解协议,由被告黄家两父子当庭一次性付清赔偿余款4500元给潘先生。至此,这起长达六年的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