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太太被撞第二天死亡肇事司机说是医院的错

发布时间:2019-08-09 05:47:15


撞伤一位老太太后的这些天,20多岁的宋磊心急如焚:“老太太在被送到医院第二天死亡,现在警方要追究我的刑事责任,要把我关进看守所。可我认为医院在治疗中有过错,老太太的死亡并不是我开车肇事直接造成的。下个月我准备结婚,这下可怎么办呀?我要为老太太讨个说法,!”

老太太被撞伤后还能说话,手术后当天死亡

8月26日晚9点多,大雨如注,宋磊开着一辆轿车经过浦口区泰冯路时,因视线不清,撞到了停在路边的一辆三轮车,三轮车紧接着撞倒了旁边的一位老太太。宋磊见状立即下车。看到老太太被撞得耳朵流血,他立即与附近居民一起将她抬上车,送往附近的浦口区高新医院。

宋磊称,受伤老太太姓罗,今年59岁,被送到医院时还能说话。经过检查,急诊科医生称老太太颅骨骨折,需要进一步住院观察。“我当时提出要不要转院,医生却说不需要。”宋磊为罗老太太办理了住院手续,过了半个小时左右,罗老太太的家属赶来了。

当晚11点左右,医生发现罗老太太血压下降,腹穿出现较多不凝血。27日凌晨1点左右,院方为罗老太太做了开腹手术。但到了当天傍晚6点多,罗老太太因伤重死亡。“医院给出的结论是多器官功能衰竭,失血性休克,而且肺部有大出血。”对此宋磊表示很难接受,他认为罗老太太被送入院后,院方在检查时并没有指出她肺部有大出血,如果当时发现她有肺部出血,可以及时采取措施,罗老太太也许不会死。

“她不是我撞死的,而是医院医治不当!”

宋磊说,交警最终认定,他负事故全责,目前他已经与罗老太太的家属达成了一致意见,一次性赔偿对方39万元。9月6日,交警通知他,如果罗老太太没有死亡,肇事方与伤者家属达成一致,肇事者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但由于罗老太太已经死亡,警方将追究宋磊的刑事责任。因为宋磊正处于取保候审期间,所以他可能会被关进看守所。宋磊一下子急了:“如果进了看守所,我一时半会肯定出不来,下个月结婚的计划就办不成了。”宋磊说:“交警认为老太太是我撞死的,可我咨询的大医院的专家和相关律师觉得医院在治疗罗老太太的过程中存在过错,医院应该负责任。因为术前伤者肺部没有大出血,我怀疑肺部出血是院方治疗不当造成的,这也是造成罗老太太死亡的主要原因。”

对此,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专家指出,术前伤者肺部检查没有发现问题,为什么在死亡诊断上会出现肺部大出血?如果检查做得好,完全可以及时查出肺部的问题。另外,8月27日凌晨1点左右,院方开始为罗老太太做手术时,伤者家属并没有在场,家属是在手术进行中接到院方通知赶来补签字的,在这方面院方明显违规。

医院坚称无过错,希望通过鉴定辨是非

为了弄清楚罗老太太的具体死因,宋磊多次找到院方,但院方表示整个诊疗过程不存在过错。9月6日,警方将宋磊、死者家属与医院代表喊到一起协商解决此事,但院方代表坚称不存在过错,并称如果宋磊不服,可以依法提出做医疗事故鉴定,如果鉴定结论证实院方有错,院方会负相应责任。

9月7日上午,记者联系了浦口区高新医院的顾院长。顾院长称,宋磊不是死者的家属,无权向院方提出做医疗事故鉴定。如果宋磊做通了家属的工作,院方欢迎通过医疗事故鉴定辨清白。

对此,宋磊有些无奈地说:“罗老太太的家属不想追究院方的责任。可我不能不追究呀,我得弄清楚到底是不是因为车祸直接造成老太太死亡的。”

9月7日下午,记者联系了罗老太太的女婿徐某,徐某表示他们不愿找医院了,他们只盯着宋磊,“他找不找医院,我们不管。”

律师称警方有义务查明老太太死因

针对宋磊的遭遇,江苏宁联律师事务所左迎春律师表示,如果罗老太太是因为交通肇事致死的,宋磊应该负相应的刑事责任。目前,宋磊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罗老太太的死亡很有可能是医院医治不当引起的,而且宋磊的这种疑问是有理由的,显然公安机关在这件事上有义务查清楚造成罗老太太死亡的直接原因,这不但是对宋磊负责,也是维护法律的尊严。所以说,宋磊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要求,维护自己的权益。(顾元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