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在诊所输液耳朵变聋无证医生被告上法庭

发布时间:2019-08-23 03:10:15


半岛都市报7月20日讯(记者 栾磊)一名未注册的“野医生”刘某给患感冒的市民于先生用药后,于先生在输液时忽然发生了昏迷和抽搐等症状。后经转院抢救,于先生性命保住了,但是耳朵却永久性失聪了。日前,,一审判决刘某赔偿于先生经济损失5万余元。

经了解,2007年年9月19日9时许,市民于先生因感冒发烧到位于费县路刘某所开的诊所治疗,刘某经检查后,认为只是普通感冒,就开了药为于先生输液。谁知输液后约半个小时,于先生出现全身大汗、昏迷抽搐等症状。刘某见情况不对,就赶紧和于先生的家人一起把于先生送到就近的市立医院抢救。经过抢救,于先生逐渐恢复了清醒,但是耳朵听不到声音了。市立医院诊断于某症状为上呼吸道感染、低血容量性休克和突发性耳聋。

后经卫生局调查发现刘某属于无照经营,其行医行为属于非法行医。于先生的耳朵经法医鉴定,损伤已构成7级伤残。2008年4月,,要求刘某赔偿10万多元的经济损失及5万元的精神赔偿。,日前作出一审判决认为,综合本案情况,刘某在非法行医期间,对原告于某接受其诊疗后发生双耳听力下降这一后果必须承担民事责任被告刘某赔偿于先生医疗费、伤残补助费等各项经济损失共计5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