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中心开药行医动手术属非法行医

发布时间:2020-11-24 12:01:15


  律师同志:

  我表妹经常到一家高档的美容中心做美容,前一段时间她想把自己的单眼皮割成双眼皮,把鼻梁垫高,美容中心说都能做。结果就在美容中心所谓的医务人员操刀之后,出现了严重的感染和毁容现象。不知道美容中心这种行为属于医疗事故还是属于非法行医? 朱女士

  朱女士:

  美容中心的行为显然构成了非法行医。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设置医疗机构应当符合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医疗机构执业,必须进行登记,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开展诊疗活动。医疗机构不得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这些条件美容中心显然都不具备。在这样的情况下承担美容手术这样的医疗美容任务,如果出现严重的人身损害后果,不属于医疗事故,不能适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应该适用有关非法行医的相关处罚规则。

  现实生活中不仅美容中心经常出现这些问题,还有一些非医疗机构,如计划生育管理单位等都有可能超越自己的法定服务范围而进行诊疗活动。这些机构大多缺少合格的医务人员,即使从医疗机构聘请有资格的医生,也因医疗设备的简陋等医疗条件的限制,不能进行高标准的诊疗服务。 李德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