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技术转让合同概念及特征

发布时间:2019-08-06 11:41:15


  国际技术转让合同、企业、、企业、团体或个人之间,就转让某项技术的使用权而达成的协议。
  这里所称的技术,包括专利权和其他工业产权,以图纸、技术资料、技术规范等形式提供的工艺流程、配方、产品设计、质量控制以及管理等方面的专有技术和技术服务等。
  国际技术转让合同具有如下特征:
  (1)内容的复杂性、综合性。大多数国际技术转让合同是混合协议或综合协议,不但包括技术内容、范围,有时还包括设备转让、产品返销、技术培训等等,不但合同条款多,而且往往附有大量附件。
  (2)期限的长期性。大多数情况下,技术转让人不但要交付必要的技术资料,而且还要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和服务,保证受让人能够生产出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此外,技术转让合同一般采用从利用技术产生的利润中提成的方式计价,合同的期限直接与受让人掌握的技术水平、生产进度和规模、转让人的收益有关。因此,国际技术转让合同的期限较长,一般在5~20年期间。
  (3)特定的地域性。即限定受让人在特定的地域范围内享有使用权、制造权和产品的销售权。这种地域限制首先是法律上的要求。国际技术转让合同的客体是专利、商标和专有技术,有关这方面的法律都有严格的地域性,让与人只能在法律保护地域内与受让人签订合同。其次是合同价格的要求。让与人出让技术,目的是获取使用费,让与人许可使用的地域越大,合同价格就越高。
  (4)很强的法律性。国际技术合同涉及到许多法律领域。因此,必须接受专利法商标法、技术转让法、海关法、税法、保密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等法律、法规调整,而且,由于这些法律大多由强制性法律规范构成,当事人必须严格遵守,不得随意协商排除。其次,由于国际技术转让属跨国界技术让渡,当事人不但要遵守本国的法律,还必须遵守有关国家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