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责任要买卖双方承担吗

发布时间:2020-01-08 11:36:15


  近年来,随着房屋买卖交易量的不断攀升,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也快速增多,导致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最常见的原因就是合同违约,那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责任要买卖双方承担吗?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责任的免责事由有哪些?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小编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一、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责任要买卖双方承担吗

  如果是双方违约就由双方承担,售房人与受让人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中应约定违约责任,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应当依法赔偿。

  违约金的数额,双方应当在合同中约定,没有约定,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规定的标准确定违约金:

  1、因房地产转让人的过错,未在定的时间内交付房地产的,转让人向受让人支付的违约金为已经收取的转让价款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利率计算所得利息的两倍。

  2、因房地产受让人的过错,未在约定的时间内支付转让价款的,受让人向转让人支付的违约金为逾期支付的转让价款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利率计算所得利息的两倍。

  二、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责任的免责事由

  所谓商品房买卖合同违约责任的免责事由,是指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免除违反合同义务的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的原因和理由。具体包括法定的免责事由和约定的免责事由。具体内容如下:

  1、不可抗力。根据我国《合同法》,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对于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履行,应当根据不可抗力的 影响 程度,部分或全部免除有关当事人的责任。我国现行房屋预售合同或现房销售合同中一般都规定了不可抗力条款,有些甚至把施工单位逾期交工、政府批文迟延下达也约定为不可抗力。

  只要是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一概免除开发商的责任,这种规定对于买方极为不利。另外,在法律另有规定时,即使发生不可抗力也不能免除责任,在此主要是指迟延履行后的责任。即:一方迟延履行债务之后,应对在逾期履行期间发生的不可抗力所致的损害负责。此外,对于不可抗力免责,还有一些必要条件,即发生不可抗力导致履行不能之时,债务人须及时通知债权人,还须将经有关机关证实的文书作为有效证明提交债权人。

  2、其他法定免责事由

  守约一方未采取适当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债务人对扩大的损失部分免责,我国《合同法》第119条对此有所规定。此外,当事人还可协议约定其他免责事由,但必须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通过上文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责任要买卖双方承担吗”的相关知识,在房屋买卖合同中,为了最大化的保障自己的利益,合同当事人最好约定好违约金条款。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责任编辑:周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