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的诉讼处理

发布时间:2020-05-22 16:43:15


起诉审查以后,针对不同情况作出不同的处理:

  1.,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

  2.,应当在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不予受理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发现起诉不符合法定条件的,裁定驳回起诉,当事人对驳回起诉的裁定不服,可以提起上诉。

  3.当事人的起诉属于其他情况的,分别予以处理:

  (1)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2)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纠纷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但仲裁条款、仲裁协议无效、失效或者内容不明确无法执行的除外。当事人在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中选择的仲裁机构不存在,或者选择裁决的事项超越机构权限的,。因仲裁条款或协议无效、失效或者内容不明确,无法执行而受理的民事诉讼,,。,,对方当事人又应诉答辩的,。

  (3)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4)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

  (5)对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按照申诉处理,。

  (6)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7)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原告撤诉或者按照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在6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但是,判决不准离婚、和好的离婚案件以及判决、;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对卞落不明的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

  (8)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裁判发生法律效力后,因新情况、新理由,一方当事人再行起诉要求增加或减少费用的,。

  (9)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起诉的,。受理后查明无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10)对于专利纠纷案件的受理问题,,并规定专利纠纷第一审案件,由各省、自治区、。当事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于2001年7月1日以后作出的关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权,。当事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于2001年7月1日以后作出的关于维持驳回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复审决定,或者关于实用新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