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缓行政拘留的具体程序

发布时间:2019-09-15 06:40:15


  行政拘留是行政诉讼领域相关行政部门为了保障案件的顺利审理对相对人采取的相应的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那么其具体程序是怎样的呢?下面就由小编为大家介绍暂缓行政拘留的具体程序,希望能对大家提供帮助。

  一、暂缓行政拘留的具体程序

  1、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进行行政诉讼。这是行政拘留暂缓执行的前提条件,当对处罚有异议,向办案单位书面申请,要求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一般在刚决定拘留,还没有执行前就提交,进了拘留所之后可能相对麻烦一些。

  2、申请暂缓执行。再写一个申请,说明实际困难,已经在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状态,愿意提供保证人或者缴纳保证金,交给办案单位。这个申请也可以是口头的,但如果已经在执行拘留了,最好还是书面申请。

  3、。提交申请的时候,。如果不会发生什么社会危险性的话,。如果不同意的话,也会告诉你原因。

  4、提供保证人。提供的担保应该与案件没有牵连,在当地有固定住所,,他的责任就是监督被处罚人,避免出现逃避拘留的情况。如果被拘留人逃跑,可以对保证人处以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5、缴纳保证金。保证金的金额,是裁决行政拘留的期限计算的。保证金只是保证不逃避拘留,无论胜诉与否,只要不违背有关规定,是可以退还的。

  二、行政拘留暂缓相关规定

  第一百零七条[行政拘留决定暂缓执行的适用条件和程序]

  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

  三、行政拘留暂缓执行应当符合的条件

  一是被拘留人依法申请了行政复议或者提起了行政诉讼。这是适用行政拘留暂缓执行的前提条件。如果被拘留人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则不得适用行政拘留暂缓执行。同理,,行政复议机关已经作出不予受理行政复议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已经裁定不予受理行政诉讼的,对被拘留人也不得适用行政拘留暂缓执行。

  二是被拘留人提出了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行政拘留暂缓执行的申请,既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提出,也可以在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提出,但都必须在行政拘留处罚决定尚未执行或者尚未执行完毕前提出。因为如果行政拘留决定已实际执行完毕,就不存在适用行政拘留暂缓执行的问题了。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必须由被拘留人亲自提出,其近亲属及其他人均无权提出。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分享的有关“暂缓行政拘留的具体程序”的法律内容,行政拘留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相对人需要申请暂缓行政拘留的,也要了解相应条件。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