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不满治疗称医院是骗子被判名誉侵权并赔偿

发布时间:2020-04-17 21:31:15


讯(王兴亮 曾玉娟 谢文成) 出现医疗纠纷之后,应当通过正当合法的途径解决,。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的一名患者就因对医院的治疗不满,,近日,。

  2005年秋,家住柳州市的陈小芳(化名)突觉咽部不适,来到柳州市城中区某医院治疗。院方在诊断后认为她患有颅咽管瘤,需要进行手术切除。同年10月18日,陈小芳在该医院进行了一次手术切除,但术后不久,肿瘤复发,,院方的答复未能让陈小芳满意,双方开始发生争执。今年6月2日,柳州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作出鉴定结论,认为这个病例不构成医疗事故。拿到鉴定结论,陈小芳及其家人仍不服,决定采取另一种方式来对付医院。

  从今年6月26日开始一周的时间,陈小芳同其家人来到医院的病房、医院附近的街道,他们或手持空矿泉水瓶用力敲打,,大喊“医院是骗子”。一时间,引来大量市民观看。院方认为陈小芳等人的行为给医院的经营带来了一定的不利影响,于是将陈小芳及其家人一同告上法庭。

,医院同患者发生医疗纠纷后,应通过合法途径解决,但陈小芳等人未能保持理智冷静的态度,在医院的经营场所采取过激行为,构成对医院方名誉权的侵害,给原告的经营造成了一定影响,应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侵权行为,并向医院方出具书面的道歉声明;赔偿医院名誉损失费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