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失职引发悲剧妻子死亡儿子脑瘫

发布时间:2021-05-06 01:28:15


寻求法律援助当场拿到赔偿

记者王笃明报道 10月21日,杞县竹林乡农民梁先生父子一同走进了市司法局,感谢法律援助让他们拿到了赔偿款。

2006年4月22日,梁先生的妻子临产住进了该县中医院,经诊断为妊娠期高血压病、子痫前期(重度),需进行剖宫产术。梁先生在手术同意书上签字后,医院并没有对其妻子实行剖宫产术,而是待其自然分娩。直至5月1日,梁先生的妻子历经9个小时,最终经胎吸产出一男婴。然而,新生儿一出生即窒息,后虽转院保住了性命,但落下了难以治愈的脑瘫病,经司法鉴定属于二级伤残。产妇也在产后第五天死亡,经市医学会鉴定为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妻子死了,儿子残了,梁先生几乎精神崩溃。2007年4月17日,梁先生就其儿子人身损害提起诉讼,,判令医院赔付赔偿金91327.28元。医院对此判决不服提起上诉。无助的梁先生抱着试试看的心理敲开了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大门。

听了梁先生的哭诉,市法律援助中心的领导指派河南龙文律师事务所律师秦银来为其提供法律帮助。秦律师接受案件后,与承办法官及时沟通,,医院一次性当场给付梁先生赔偿金9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