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酿纷争 法官解纠纷

发布时间:2019-08-27 20:41:15


“我母亲可以继续治病了!太感谢你呀,人民的好法官!”近日,,接过邓法官递来的执行款,替行动不便的老母亲领钱的小刘感激的说道。

疲劳驾驶 酿成惨祸

事情要追溯到2007年12月20日,牛某雇唐某驾驶自己的中型厢式货车到苍溪运货。当晚22时许,唐某驾车并搭乘同在一起为牛某务工的刘某、张某从苍溪出发沿国道212线返回广元。当行驶至国道212线820km+800m处时,与因轮胎故障而同向停放于前方右侧路边的由熊某驾驶的挂靠于巴中市某公司的重型自卸车相撞。车祸造成张某当场死亡,刘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交警部门认定,刘某、张某不承担该事故的责任,唐某承担该事故的主要责任,熊某承担次要责任。

刑事判决书,判决牛某、熊某及第三人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巴中支公司共向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刘某之妻邓某、之女小梅、之母廖某赔偿全部款项共计301441.04元。

为钱反目 亲情何在

.5万元。而该款已被廖某因病住院治疗借走5万元,余款10.5万元如何分配、如何领取,便成为邓某、小梅与廖某之间产生矛盾的导火索。

俗话说,血浓于水。但在利益面前,本来和睦的一家人为了死者的死亡赔偿金的分割一见面又吵又骂,根本无法心平气和地坐下来解决赔偿金的分割问题,亲人变仇人,婆媳不再和睦,婆孙不再亲密。三代人之间欢声笑语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冷眼相对。

讲理说情 化解纠纷

鉴于此,审判委员会委员、调解中心副主任邓富亲自把双方组织在一起,向双方解释法律规定。采用面对面的方式了解症结所在,并采用对症下药的调解方式,找到矛盾的焦点,找准各方利益平衡点,这对化解矛盾、解决纠纷的工作就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邓主任站在当事人的角度,耐心细致的做工作,让双方当事人心平气和的说出心中的苦,道出心中对对方的误解,让双方回味以前一家人在一起时的温馨场景,互相体谅,互相换位思考,再协商出一个双赢的解决方案。最终,双方都做出了让步,一致达成协议为余款10.5万元暂由邓某和小梅领取7万元用于抚育子女,廖某领取3.5万元用于住院治疗,其余款项执行完毕后依相关法律规定分配。

随后,邓主任还亲自带各方当事人去财务室领取执行款,由于廖某患重病导致行走不便,邓主任像对待自己的亲人一样将老人一把抱起放在其大儿子小刘的背上,让小刘将老母亲背回家好好疗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