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之间对结婚约定不具有法律效力案例指引

发布时间:2020-05-02 01:53:15


  作者 刘素珍 2006、12、6

  男女之间在正式办理结婚登记之前,常常会有关于结婚的约定,在书信或亲朋中承诺结婚,有的还会举行订婚仪式等。但是,我国对婚姻关系的确认实行登记制度,如果没有结婚登记,不论双方以什么形式订立的关于结婚的约定,都不能作为法律上夫妻关系的依据。也就是说,我们国家不承认婚约的法律效力。

  结婚是一件非常严肃的行为。婚约的内容涉及双方的人身权益,它不是一般的民事合同,不适用合同违约的条款,任何一方都可以在结婚之前反悔,反悔一方不必承担违反婚约的法律责任。因为婚姻自由是我国婚姻法上的基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