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晚报:整治名人“医托儿”,还得从“名”上着手

发布时间:2019-08-06 00:19:15


 人民网报道,国家广电总局、国家工商总局、、、,重申了广播电视媒体发布医疗、药品广告的“四不准”,即:凡审批证明不符合要求,或擅自篡改审批内容的一律不得播放;凡以专家、患者形象作疗效证明的一律不得播放;凡含有宣传治愈率、有效率及医生与患者进行现场或热线沟通交流内容的一律不得播放;凡由药品生产、经销企业或医疗机构制作的医疗、健康类资讯服务节目一律不得播放。而且特别强调,“严禁演员和社会名人主持医疗、健康类节目”。

  关于名人当“医托儿”的事,可不是一天两天、一年两年了。但是整来治去,效果如何,有目共睹。反言之,如果整治效果很好了,那么国家五部门还用得着再发通知“重申”已经发布过的那些“不准”了吗?

  长时间以来,关于名人当“医托儿”的事,各方出谋划策来整治。有的提出,名人们要加强自律意识、自爱意识、自重意识,这“三自经”念了可有些时日,但是你念你的“经”、我做我的“托儿”,给你们来一个“充耳不闻”。有的提出,对于名人违法违规做“医托儿”,要加重处罚力度。但是,一来,名人们大都很有钱,罚他个仨瓜俩枣,仿佛九牛一毛,人家根本不在乎;而且往往当一回“托儿”能赚一千,你却只罚他三十,得远大于失、利远大于弊,何乐而不为呢?更何况名人们通常都极具“社会能量”,相关部门能不能真罚得出手,还得另说。

  名人当“医托儿”,他赚了,医药商也赚了,受蒙的是老百姓。很多人都是因为信了名人的“名”,而信了他“托儿”的药。毫不夸张地讲,名人们的“名”,就是他们的命根子。不少名人都不在乎钱,因为他有的是钱,而且钱去了还能再挣回来;但没有哪个名人不在乎“名”。“名”一旦有了闪失有了污点,在今天的传播效率下,很可能一辈子都找不回来了。因此,整治名人当“医托儿”,还得从“名”上着手,这才是釜底抽薪之策。比如说,凡发现名人当“医托”者,就来一把“广而告之”,如同前面提到的《通知》中所说,,应向社会公开曝光”。“公开曝光”一条若能规范化、制度化、法律化,其作用肯定要远远大于任何形式的重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