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中起诉所需的主要证据

发布时间:2019-08-25 21:53:15


  核心内容:医疗的事故中,如果需要举证没那么这些证据是包括哪些能够起到的关键作用呢?哪些是所需的要求要件呢?下文将会详细分析,小编希望下文内容,对你有所帮助。

  1.患方的身份及亲属关系证明:

  患者身份证复印件,如患者死亡或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则还需法定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如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的身份证及户口簿复印件;

  2.病历资料复印件:

  包括患者门诊病历、住院志(入院记录)、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出院(死亡)小结等;

  3.患者或家属的误工证明:

  如工资单或单位出具的工资证明;无工作单位的,由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无业证明;

  4.相关费用单据和清单:

  包括相关的医疗费单据、护理费单据、营养费单据、交通费单据;如患者伤残,需提供残疾等级证明和残疾用具费单据;如患者死亡,需提供丧葬费单据,伤残和死亡都应提供患者实际抚养的,无其他生活来源者的户籍证明及无业证明;

  5.其他,如有关专家的意见、证人证言、鉴定结论、医学文献资料等:

  证据必须说明证据的来源;书证须提交原件,提交原件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或节录本。其中,所有复印件必须以A4纸张复印,对于费用单据的复印,必须按照费用发生日期和种类或费用的出具单位进行分类,并展开平铺于A4纸进行复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