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患者伤残的赔偿项目

发布时间:2019-08-19 18:03:15


  1、残疾赔偿金

  1)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2) 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3)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2、残疾辅助器具费

  1)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2) 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3) 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3、患者超过赔偿期限仍生存的费用处理

  1) 超过确定的护理期限、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或者残疾赔偿金给付年限,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护理费、辅助器具费或者残疾赔偿金的,;

  2) 赔偿权利人确需继续护理、配制辅助器具,或者没有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

  4、 其他

  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