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产品质量导致的损害赔偿案件的举证责任

发布时间:2020-07-18 16:23:15


医疗产品质量导致的损害赔偿案件的举证责任

根据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医疗机构使用存在质量缺陷的假肢、植入器件、医疗器械、消毒药剂、药品以及因输血等造成人身损害结果的,患者既可以据医疗合同违约向医方请求赔偿,也可以据侵权向医疗产品生产者或血液提供者主张赔偿权利。在患者主张侵权赔偿的情形之下,如果医疗机构举证证明使用医疗产品没有过错,应当由医疗产品生产者或血液提供者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医疗机构不能指明医疗产品生产者或血液提供者时,则由医方承担赔偿责任。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向医疗产品生产者或血液提供者追偿。医疗产品生产者或血液提供者能够证明其产品或血液属于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可以免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