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精神病”恐慌背后:精神卫生立法亟待加速

发布时间:2020-03-17 10:58:15


  湖北十堰的彭宝泉“被精神病”近一周。“我是公安部门送到精神病医院的,然后经过公安部门的批准后才被放了出来。5天的经历,对我人身是一种侮辱和对身体的一种摧残。”彭宝泉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被关数天后出院。

  近日,彭宝泉再度引发关注。据报道,彭宝泉等人策划“女子卖身救父”发帖,救出被关精神病院14年的竹溪男子郭元荣。

  “被扣"精神病"这个帽子,让我失去了一切权利,出院后我立马到了北京的安定医院,医生诊断我一切正常,我才回到当地进行诉讼,但是一审判决为败诉,称这是公安机关的正常程序。”

  “被精神病”式的恐慌,不仅仅来自一个普通老百姓,也来自精神病医院的院长。

  “我们也怕接收"被精神病"的患者,否则会给医院带来索赔的麻烦。”山东某精神病医院院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上述院长表示,,会出现这样的现象,即“被精神病”的人被送到精神病医院。“我们对于政府送来的精神病患者的接收很谨慎,或者不接收,即使家属送来的精神病患者,我们也要求他们提供所在社区的证明,而且必须有近亲属签字才能接收。由于目前精神病法律层面的欠缺,我们能做的只能是在医院制度上下工夫,减少"被精神病"的人送到医院,作为一个院长,最怕的就是这个事情。”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09年初公布的数据显示,我国各类精神疾病患者人数在1亿人以上。另有研究数据显示,我国重性精神病患者人数已超过1600万。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研究,精神病发病率已占我国所有疾病发病率总数的20%,而全世界的平均水平为10%。此外,世界卫生组织还预测未来20年中国的这一比例将增长至25%。

  种种乱象凸显了相关立法的迫切性。

  据介绍,我国的精神卫生立法进程始于1985年,至2010年已历时25年。虽然其间数易其稿,但精神卫生法依然未能出台。

  “更严重的问题是有限资源配置错位,这使公众面临着双重威胁。 我们曾经通过对100多个真实案例、30余种法律规范以及300多篇新闻报道的综合分析,揭示出我国精神病收治中资源错位造成的"该收治的不收治、不该收治的却被收治" 的混乱局面,"被精神病、被治疗"的病人占70%。”《中国精神病收治制度法律分析报告》的执笔人、北京市地平线(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黄雪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这份被称为我国民间首份有关“精神病收治制度法律”的分析报告指出,目前精神病收治制度存在“强制收治没有门槛、与国际标准不符”等八大缺陷,并呼吁出台精神卫生法。

  黄雪涛认为,精神病不能单纯地界定为纯医学问题,更多的还是一个法律问题。

  黄雪涛表示,当前,应该保护当事人的诉权,建立有效的异议机制和推广法律代表制度。通过渐进式的推进,为非自愿收治的对象提供一套有效的异议机制。就短期而言,有民事法庭速裁机制为主管部门处理投诉可供使用;就长期而言,应设立常规性的个案司法审查制度。同时,为非自愿住院病人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