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遗嘱程序的法律规定

发布时间:2019-08-30 23:28:15


  在我们现实生活中,假如父母过了百年之后,跟子女留下了许多财产,当然这也要按照遗嘱的规定进行财产分割。合法继承了财产之后,是要去公证处进行公证的。那么对于公证遗嘱程序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呢?下面就让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公证遗嘱程序的法律规定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公证遗嘱程序的法律规定

  需要提前准备遗嘱所处分财产的财产凭证,如房屋所有权证,存款证明等,再带着身份证、户口本前去公证处。

  注意遗嘱公证须立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不允许代为办理。另因遗嘱公证办理时间较长,请事先和承办人员联系,约定办证时间。

  过程中,遗嘱公证会由两名公证人员共同办理,由其中一名公证员在公证书上署名。因特殊情况由一名公证员办理时,应当有一名见证人在场,见证人应当在遗嘱和笔录上签名。

  公证人员询问遗嘱人,除见证人、翻译人员外,其他人员一般不得在场。公证人员会按照《公证程序规则(试行)》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制作谈话笔录。笔录完成后公证人员会当场向遗嘱人宣读或者遗嘱人阅读,遗嘱人无异议后,遗嘱人、公证人员、见证人应当在笔录上签名。

  根据遗嘱人的身体情况,公证处在与遗嘱人谈话时也可能会录音或者录像。

  二、公证遗嘱的申请

  当事人办理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遗嘱人因身体原因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的,可以书面或口头形式请求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家中办理。

  申办遗嘱公证要提交的材料:

  1、立遗嘱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护照;

  2、遗嘱草稿;

  3、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产权证明。

  申办遗嘱公证首先要填写公证申请表,遗嘱人填写申请表有困难的,由公证人员代写,遗嘱人应在申请表上签名或按手印。

  三、遗嘱办理过程

  遗嘱公证应由两名公证人员共同办理,由其中一名公证员在公证书上署名。因特殊情况由一名公证员办理时,应当有一名见证人在场,见证人要在遗嘱和笔录上签名。

  公证人员询问遗嘱人时,除了见证人、翻译人员外,其他人员一般不得在场。遗嘱人是年老体弱者、危重病人、聋哑盲人、间歇性精神病患者、弱智者,公证人员在与其谈话时,要录音或录像。

  公证遗嘱采用打印形式,公证人员对遗嘱草稿进行审查后打印,遗嘱人核对后在打印的遗嘱上签名。遗嘱人不会签名或签名有困难的,可以盖章的方式代替在申请表、笔录和遗嘱上的签名;遗嘱人既不能签字又无印章的,应以按手印的方式代替签名或盖章。上述情形,公证人员应在笔录中注明。以按手印代替签名或盖章的,公证人员还要提取遗嘱人全部的指纹存档。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带来公证遗嘱程序的法律规定的全部内容。总的来说,公证遗嘱其实就是一个自我证明的过程,证明遗嘱的所有权归你,也是为了避免不必要的损失。欢迎咨询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