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1-03-03 02:47:15


  核心内容:什么是具体行政行为?具体行政行为是指即指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对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作出的有关其权利义务的单方行为。具体行政行为有哪些合法要件?接下来,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

  一、有确凿的事实证据

  这一要件的直接意义,是要求行政决定应当有确实可靠的证据。证据是客观存在的、关联行政的和依法收集和认定的事实。这一要件的内容有以下几点:

  第一,作出行政决定首先要有事实,即存在需要行使行政职权的客观事实。

  事实是行使行政职权的第一个法定条件,是判断行政合法性的第一个条件,也是保证行政职权不滥用的第一个条件。否则就无异于放纵任性的行政职权,国家利益和公民权利就没有安全保障。

  安全来自于将行政职权联系在一定的事实条件上。没有事实不能行使权力;事实不变,行政决定就不能变。没有充分的证据就不能行使国家行政职权,没有证据就是违法行使行政权力。事实和证据有约束和稳定行政活动的功能。

  第二,事实应当是确实充分的。只是有事实还不够,事实必须是客观的、合法的和与行政相关联的。

  对于行政活动中的事实证据问题,行政诉讼法规定了一些重要的制度。

  第一是证据的法定种类,回答什么属于证据和证据表现为什么形式的问题。第31条规定了七种证据,如果行政机关使用的证据材料不符合该条规定的证据特征和形式,那么在诉讼上就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第二,证据应当是充分的,不是零散的,残缺不全的,能够足以证明采取行政行为是正确合法的。在诉讼中,,当事人、向有关行政机关、其他的公民和组织收集证据。。经过取证和鉴定,,就可以判决行政机关败诉。

  二、正确地适用法律法规

  第一,行政管理是一种适用法律的国家活动。如果行政机关打算使自己的意志产生预定的法律效果,必须依法处理行政事务。

  第二,将法律法规作为处理行政事务的根本准则和依据。行政机关的活动应当服从上级的指示、命令,执行国家发布的关于行政管理的文件,但是根本的依据是宪法和根据宪法制定的法律法规。将法律法规作为处理行政事务的准则和依据,是讲它的最高性,而不是讲它的惟一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