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驾”医院体检“走过场”

发布时间:2019-10-24 23:29:15


  医院体检把关不严,“考驾”学员因视力原因,险成“马路杀手”而被取消“考驾”资格。由此,引发了一场错综复杂的消费争议。宝应县消费者协会经过为期1个多月的调查处理工作,日前成功化解了这起罕见的消费纠纷,医院方责任医生与消费者达成调解协议:一次性赔偿消费者相关损失2600元。

  去年年底,宝应县小官庄镇石先村村民冀佩军向当地消协诉称,2007年10月31日,其凭某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到本县平安驾驶学校报名,并参加为期1个多月的驾驶技术培训。冀佩军在通过了理论考试和技能培训后,到扬州参加驾照考试。因考官发现其右眼视力不合格,被当场取消驾照考试资格。冀以驾校及医院存在过错为由,要求驾校及医院赔偿其体检费、培训费、考试费等相关损失。

  宝应县消协接到消费者投诉后,派出专人对被投诉单位的相关当事人进行了调查取证。宝应平安驾校在给消协的一份书面答复中称:“我校凭医院体检合格证明给新学员报名,程序合理,手续合法,不存在过错行为。况且该学员已经学完全部所学过程,无费用可退。”

  平安驾校的上述说法证明,冀佩军在报考驾校前已经通过体检合格证明。那么,既然冀佩军的视力存在问题,又是怎样通过体检的呢?在宝应某医院设于平安驾校体检站,消协工作人员对体检过程进行了实地暗访。发现有一位来考驾校的杨先生同时为3人申办《机动车驾驶人身条件证明》,而其余两名学员并未到场体检。换言之,只要缴纳体检费就行,贴于体检站的视力测试表其实成了一种摆设。在该院提供给冀佩军《机动车驾驶人身条件证明》中,有《医疗机构填写事项》一栏,其中载明,“左眼5.0,右眼5.0”,此表上盖有“XX医院体检专用章”、“合格”及体检当班医生“XXX”3枚印章。

  事实上,冀佩军的右眼因几年前受伤,视力几乎丧失,远远达不到考取驾照的要求。

  对于消协工作人员提出“为何不按规定程序进行体检”的提问,该院当班医生的回答是,院方派驻在平安驾校的当班医生实际上只有其1人,既要收钱,又要开票,还要填表,有时一来就是好几个人报名,实在忙不过来,体检这一关很难按程序做到位。

  该院方给消协提供的书面答复中称:我院认为当班医生在冀佩军的《机动车驾驶人身条件证明》表中填写的内容,不符合事实。当班医生为其填表时,没有遵照体检工作程序。并表示,愿意接受消协调解,责成为冀佩军体检的当班医生赔偿相关损失。

  在宝应县消费者协会的两次调解下,双方当事人在赔偿数额方面都做出了相应的让步,最终达成了上述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