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运动的兴起条件

发布时间:2019-09-20 03:35:15


  消费者运动,指的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消费者为了维护自身利益,自发的或者有组织的以争取社会公正、保护自己合法利益、改善生活地位等为目的同损害消费者利益行为进行斗争的一种社会运动。

  随着生产高度发展,技术日益精进,产销过程日趋复杂,信息不对称和非完全信息使消费者对信息资源的占有处于劣势。随着商品生产规模的扩大和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商品的构造也日趋复杂;消费者作为单个人,其认识能力是有限的。更为重要的是,由于厂商在信息拥有和传播方面占有主动地位,其向消费者提供的信息就很难客观、公正和全面,甚至可能提供的是不真实的信息。这种信息占有与信息需求之间的矛盾,使消费者的无知和误解进一步加深,生产经营者对消费者利益侵害的可能性也不断加剧。 消费者在经济力量上处于明显的劣势地位,相对而言,厂商往往是拥有雄厚资本和复杂组织结构的企业。这就使得生产者、经营者能够利用其优势地位,强迫消费者接受其苛刻的交易条件。

  在现阶段,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快速发展,相对于厂商的跨国经营活动,消费者的弱势地位更加突出,对消费者利益的侵害也日益国际化,这也使得加强消费者保护方面的立法活动逐步发展成为世界性。在这一过程中,生产与经营的社会化、专业化,常常使消费者难以靠自己的力量去寻找和追究侵害其权利的具体责任者。同时,若按照一般民事诉讼程序进行诉讼,高昂的成本常常使消费者望而却步。

  由此可见,依靠市场机制的自发作用是难以改善消费者弱势地位的,根本的解决办法还是需要政府的积极干预,通过制度并完善相关法律来弥补市场缺陷,为消费者提供有效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