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多点执业”会否成为推卸责任的最好借口?

发布时间:2019-08-22 16:47:15


  作者:柴会群

“多点执业”可能会成为医疗安全事件相关责任人推卸责任的最好借口

  近日,,使得备受关注的医生“走穴”又向合法化迈进一步。

  医生“走穴”由来已久且饱受争议,大医院的名医、专家,很少没有到其他医院甚至外地医院“走穴”的经历。以前,由于执业医师法等相关法规的约束,这种现象尚不能拿上台面。

  在有关专家、官员的呼吁下,“多点执业”被写入了新医改意见中,在倡导者眼中,这是“解放医生”的重要举措,能够提高医生收入,促进医学人才的流动,有助于解决“看病难”问题。

  然而在笔者看来,医生“多点行医”是医疗市场化理论的现实翻版之一,它片面强调市场规律,却忽略了医学自身规律。片面强调医生的现实利益,却忽略了患者的根本利益。

  医生与医院,在我看来是唇齿相依的关系。医生行医离不开医院特定的环境和条件。以手术为例,它需要由一个团队完成,医生只是一个组成环节,其他环节,如检查、麻醉、护理,缺一不可。团队之间相互熟悉、密切配合,方能较好地完成一台手术。无论哪个环节,只要出一个小的问题,就有可能给病人造成终身痛苦,甚至生命危险。

  然而“多点执业”却意味着医生脱离他所熟悉的具体环境去行医(这一点和江湖游医是类似的)。的确,“多点执业”之后,他们的收入增加了,积极性提高了,可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如何保证呢?在上海曾有这样一起案例:一位病人到一家著名的三甲医院求医,结果被转到其名不符实的一家“分院”去手术,手术医生倒是三甲医院的医生,其他人员、设备却均来自于“分院”。结果,分院因为条件有限,无法做一项重要检查,最终导致手术失败,病人先是留下残疾,后不幸去世。

  除了增加病人看病风险,多点行医也容易造成主管部门的管理压力和医疗机构的法律风险,而所有的代价最后都会转嫁到患者和社会身上。

  事实上,。在上面所提的通知中,,在开展“多点行医”的试点医院中,“必须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但在笔者看来,这其实是一厢情愿,既然把老虎从笼子里放出来,你怎么能保证它不吃人呢?

  现有医疗领域的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大都建立在医生有固定的执业地点基础之上。比如“首诊负责制”,只可能落实在本院医生身上,对于那些到外医院看病的医生,你让其负什么责?又如何负责?一旦出了事,患者又该找谁?事实上,因医生“走穴”产生的医疗纠纷正越来越多,出现这种情况后,患者往往面临求告无门的处境。笔者担心,一旦“多点执业”合法化,就会成为医疗安全事件相关责任人和管理者推卸责任的最好借口,最后倒霉的还是老百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