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商自曝腐败成本致药价虚高患者成冤大头

发布时间:2021-02-12 15:01:15


“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中国的医务界实在应该有一点傲骨,我们要做民族的脊梁!”


  ———陈竺


  “虚高药价简直就是对百姓的生吞活剥。尽管涨了几十倍,但你去查查,肯定没有超过国家的最高限价,也就是说,再贵也是合法的!这说明药价不合理首先是因为政府定价太高。”


  ———高强


  一种药品从研发到患者手里,需要经过大致七个必要流程———批药号、批价格、各地价格备案、进医保、招标、进医医院、进科室。所涉部门包括药监局、发改委、物价局、各地方政府医保办等。而事实上如果再细化一下,具体操作时,一个药品所经历的利润润分配环节远比这七个流程更为细致。仅在医院这一环节,就要经过院长、药事委员会、药剂科主任、各科室主任、医生等。


  更为重要的是,打通这些部门,每个环节都需要钱。这些层层叠加起来的“腐败成本”,所形成的虚高药价,最终埋单单的却是患者和国家。


  口述:王东(化名)


  王东(化名),1995年国内某重点大学生物学院毕业后,被分配到某国有大药厂工作。2002年,他走出原单位开始了药品经销总代理的生涯。


  在医药圈里十余年的摸爬滚打,王东洞悉了其中的内幕。他向《法治周末》记者披露了一个药品从研发到患者手里,中间所必经的各个“要害”关节。钱,是打通这些关节的主要手段。用于各环节的“腐败成本”,直接导致了药价虚高。


  1、变味的医药代表


  医药代表这个行当很多国家都有。在西方发达国家,医药代表是一批有着相当专业背景的药品推广服务专员。他们多数毕业于医学院或者曾经在生物科学领域供职多年,对本公司研发推向市场的药物品种有相当深刻的了解,因此可以在技术层面、临床应用层面与医生、专家进行相当专业的交流。


  除了可以协助甚至指导医生制定临床用药方案,更能及时搜集和整理临床信息,并反馈回总公司和药品研究专家,以便更好、更准确地改良品种,完成产品进一步推广和市场战略制定。


  可以说,作为一个行业,医药代表在药品经营、流通环节是必不可少的,然而,这一切在中国几乎全都变了味。


  行业内的人通过潜规则都能算出来,零售价一般都是成本的10到15倍。独家、新特药可能是上百倍,比如说化疗药。


  是谁?为什么在基础成本以上加这么高的价格?这涉及一个巨大的利益圈,得慢慢说。


  一个药品从研发到患者真正的使用,需要经过以下的流程:


  药厂———医药公司———医院/药店———患者。


  这个看似简单的一条明线,其下还存在着一条暗线。


  按照国家的法律规定,药品从厂家出来之后,必须要进入GSP医药公司(GSP是《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oodSupplyPractice的英文缩写,是药品经营企业统一的质量管理准则。药品经营企业应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时间内达到GSP要求,并通过认证取得认证证书),再由医药公司送到医院或药店。


  医药公司必须经过非常严格的资质审批,才有医药经销权。这一做法不但是国家管理医药流通领域的一种有效措施,同时也是和国际惯例接轨的标准化道路。


  但实际上,大多数这种医药公司都不操作实际业务,只是负责走票(医药公司开具增值税发票)和走账。有的甚至连物流管理都不进行,仅仅做个名义上的“影子医药公司”,能勉强符合国家的管理规定罢了。在GSP管理体系中,生产厂家是不能直接向医院供药的(拥有医药公司牌照的一些大厂家除外,他们一般都有自己的销售分公司———但是,这类公司一般也都是充当药品销售的全国总代理身份,具体营销行为,多不直接过问),需要经过医药公司这一中间环节。具体的操作流程是:药厂向社会上的推销公司、经销商甚至个人公开招商———这叫做总代理———与之签下《委托推广协议》。总代理挂靠在正牌医药公司之下,代理每种药品交付其8%以上的配送物流费。总代理下面是分代理,分代理下面是跑医院的医药代表,行业内俗称“药虫”。这一复杂的销售代理链上的每个人,都可被圈外人称为“医药代表”。


  2、钱色打通各“关节”


  一般情况下,药厂有药品研发创意时,就要找代理人了,这叫做“大包”。代理人从药品的研发到患者真正使用的所有过程,都会介入。其中需要经过几个必要的环节:批药号、批价格、各地价格备案、进医保、招标、进医院、进科室。


  这些过程的每一步都需要花钱,这些钱大多数都是由代理经销商垫付。


  批药号。花钱从“批药号”就开始了。研发后,要向国家药监局报批,以拿到药品生产批号。这个过程就得花钱。除了公开收的报批费之外,底下有相关权力的人都要给钱。一般一个药品拿到批号,至少要几十万元。而且现在能把药品生产批号顺利报下来的人,都是一些跟他们有多年老关系的,一般人有钱也使不进去。


  批价格。一个药品拿到生产的批准文号,厂家生产就合法了,出厂后就开始价格备案,简称备价,也就是定价。价格备价高还是低?发改委、物价局凭什么相信经销商的成本价格分析?这又得花钱。且必须在发改委的人那里把钱花到位了,人家才会给你备一个比较高的价格。


  代理人往上报价,会把中间的所有成本写得极高。发改委给你审得细还是不细、信不信你报价备案的方式、会不会到别的地方去查你的成本,这就取决于代理人的“关系”。这其中就要花钱,至于花多少,怎么花,就看代理人的“道行”了。


  一个产品的价格组成———生产成本、物料成本、能源损耗、研发成本、人工成本,这些开销一般都会往高报10倍。为什么报那么高呢?因为需要把从批药号到进科室,其中所有流程的“腐败成本”也算进去。但是这个成本不可能写在物价部门所看到的成本价格分析中,如何让他们“相信”代理人所报的“原料、人工”之类的虚高成本,这就是他花钱的意义所在。而这只是本省的定价,如果想要跨省、跨地区销售,医药代表还需要跨省备价。


  跨省价格备案。跨省备价与同省备价花钱的“道理”一样,只是跨省备案的价格一般会比原厂所在地的价格要稍低一点。比如在河北某药厂的某药品定价为30元,在北京的定价很可能就是二十七八元。原因可能是北京当地政府本能地希望医保这部分财政开支少一些,有点砍价的意味。